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
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皖安監化〔2011〕25號
各市安全監管局: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2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認真落實《通知》精神,全面扎實推進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1.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建立本質安全型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是新時期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任務,必須強力推進。各級安全監管機構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以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2010〕23號)精神為抓手,以落實《通知》要求為重點,以改善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為目的,規范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推進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全面達標。
2.要抓緊摸清轄區安全生產標準化已經達標的危化品企業數量、還沒有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危化品企業數量以及今年安全生產標準化到期需要重新申報的危化品企業數量,在過去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不足,對照《通知》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部署所有生產企業、儲存企業和重要經營企業、使用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
二、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培訓,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水平
3.各市安全監管局要組織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咨詢機構的專家及危化品企業相關人員到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并運行良好的危化品企業召開現場會,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交流和培訓,使危化品安全監管人員、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咨詢機構人員、危化品企業相關人員準確把握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主要內容、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正確理解和把握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內涵及其重要意義,提高評審工作質量和咨詢服務水平。
4.危化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強化主體責任意識,把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作為企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發動全體員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等為主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因地制宜地制定企業內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實現的方式和途徑,進一步強化落實安全生產“雙基”(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形成積極主動地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良好氛圍,扎實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不斷提高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嚴格把關,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5.各地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過程中必須依法行政,嚴格把關。要督促危化品企業在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中,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相關要求,落實企業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責任制,切實對標達標,不能因片面強調達標率而放松考評標準。要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督促企業完善和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建立規范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和應急管理體系,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特別是對工藝技術、主要設備設施、安全設施,重大危險源和關鍵部位的監控設施,電氣系統、自動化安全控制和緊急停車系統的改造升級。
四、結合安全許可,加快安全標準化工作進程
6.我省現有危化品生產企業都要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已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并在一年內沒有發生死亡事故的危化企業,應按照《通知》要求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運行時間和皖安監化〔2009〕146號、皖安監化〔2010〕82號文的要求,向相應的批準機關提出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考評申請。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將依據國務院國發〔2010〕23號文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關閉。2011年,全省要完成60家以上生產企業安全標準化二級達標、150家以上生產企業三級達標任務。2012年底前,現有危化品生產企業均實現三級以上達標任務。
7.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申請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或換證的危化品企業,自2011年1月1日起必須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標準以上等級,否則不予延期或換證。因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標準而被注銷的危化品企業,自注銷之日起三個月內能通過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可按照皖安監化函〔2008〕145號文的要求,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
8.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現行規定,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及以上的危化品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延期或換證時,可不提交安全評價報告直接換證。為切實把好高危行業安全準入關,同一企業不能連續兩輪(每輪為三年)許可證有效期滿時不進行安全評價。安全標準化三年有效期到期通過復評再次達到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需要延期或換證的,可優先辦理延期換證手續。
9.新設立危化品生產企業自試生產備案之日就要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6個月內必須至少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標準。沒有按期達到標準的,當地安全監管局要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責令企業整改,否則,將按本通知第6條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10.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登記證書的企業,應于每年年底將自評報告報考評機構備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有效期滿申請換證的企業,要提前3個月提出換證申請,經復評考核合格后換發新證。復評重點是檢查企業達標后的管理體系維護和運行情況。初次取證后發生生產安全死亡責任事故或者爆炸泄漏事故,被取消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資格的,直接按照初次考評的標準要求申請考評并提交事故處理情況報告。各市安全監管局應嚴格審查申報企業相關材料,防止瞞報、漏報和虛報。復評換證應提交的文件、資料見附件。
附件:復評換證提交的文件、資料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復評換證提交的文件、資料
1.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評級復審審批表
2.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復審考核申請表
3.自評報告(包括領證后三年期間每一年的自評報告)
4.重大風險清單以及風險分析情況
5.重大危險源清單以及評估情況
6.當年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情況和涉及防雷、防靜電檢測情況
7.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的有效性以及生產工藝技術、產能有無變化情況
8.安全生產方針、目標(提供近三年每一年的)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以及修訂評審情況
9.三年內有無新建項目及履行手續情況和安全投入清單(包括領證后三年中每一年的安全投入以及使用情況)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
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以下簡稱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開展宣傳和培訓工作
1.各地區、各單位要有計劃、分層次有序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的重要意義、先進典型、好經驗和好做法,以典型企業和成功案例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使危化品企業從業人員、各級安全監管人員準確把握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主要內容、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形成安全監管部門積極推動、危化品企業主動參與的工作氛圍。
2.各地區、各單位要組織專業人員講解《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以下簡稱《基本規范》)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08,以下簡稱《通用規范》)兩個安全生產標準,重點講解兩個規范的要素內涵及其在企業內部的實現方式和途徑。開展培訓工作,使危化品企業法定代表人等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正確理解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意義、程序、方法和要求,提高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主動性;使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咨詢服務人員準確理解有關標準規范的內容,正確把握開展標準化的程序,熟練掌握開展評審和提供咨詢的方法,提高評審工作質量和咨詢服務水平;使基層安全監管人員準確掌握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各項要素要求、評審標準和評審方法,提高指導和監督危化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水平。
二、全面開展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3.現有危化品企業都要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危化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持續運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達標評審;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三級危化品企業應當持續運行兩年以上,并對照相關通用評審標準不斷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別申請一級、二級達標評審。安全生產條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藝技術先進的危化品企業,經所在地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可直接申請二級達標評審。危化品企業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后,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或重大爆炸泄漏事故的,取消該企業的達標等級。
4.新建危化品企業要按照《基本規范》、《通用規范》的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建立并運行科學、規范的安全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新設立的危化品生產企業自試生產備案之日起,要在一年內至少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標準。
5.提出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延期或換證申請的危化品企業,應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標準以上水平。對達到并保持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標準以上的危化品企業,可以優先依法辦理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延期或換證手續。
6.危化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把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水平作為主要目標,切實改變一些企業“重達標形式,輕提升過程”的現象;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的要求,結合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過程中,注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實,注重安全生產條件的不斷改善,注重從業人員強化安全意識和遵章守紀意識、提高操作技能,注重培育企業安全文化,注重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使危化品企業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明顯提高。
三、嚴格達標評審標準,規范達標評審和咨詢服務工作
7.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分別制定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二級、三級評審通用標準。三級評審通用標準是將危化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安全許可條件,對照《基本規范》和《通用規范》的要求,逐要素細化為達標條件,作為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一級、二級評審通用標準是在下一級評審通用標準的基礎上,按照逐級提高危化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要求制定。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結合本地區危化品企業的行業特點,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指南,對本地區危化品企業較為集中的特色行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尤其是安全設施設備、工藝條件等硬件方面提出明確要求,使評審通用標準得以進一步細化和充實。
8.本通知印發前已經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的危化品企業,要按照評審通用標準持續改進提高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待原有等級證書有效期滿時,再重新提出達標評審申請,原則上本通知印發前已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的危化品企業應首先申請三級標準化企業達標評審,已取得一級或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等級證書的危化品企業可直接申請二級標準化企業達標評審。
9.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依托熟悉危化品安全管理、技術能力強、人員素質高的技術支撐單位對危化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提供咨詢服務,并對各地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和咨詢單位進行相關標準宣貫、評審人員培訓、信息化管理、專家庫建立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各地區也應依托事業單位、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安全評價機構等技術支撐單位建立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咨詢單位。
10.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和指導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咨詢單位工作,督促評審、咨詢單位建立并執行評審和咨詢質量管理機制。評審單位、咨詢單位要每半年向服務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單位開展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咨詢服務的情況,及時向接受評審或咨詢服務的企業所在地的市、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企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
四、高度重視、積極推進,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水平
11.高度重視、積極推進。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危化品企業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措施,是持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實現本質安全、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途徑;是安全監管部門指導幫助危化品企業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有效手段。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危化品企業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標準化對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的重要作用,積極推進,務求實效。
12.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制定本地區開展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工作方案,將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納入本地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確保2012年底前所有危化品企業達到三級以上安全標準化水平。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中,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監督危化品企業把著力點放在運用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企業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注重實際效果,嚴防走過場、走形式。要把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或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標準的危化品企業作為安全監管重點,加大執法檢查頻次,督促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3.危化品安全監管人員要掌握并運用好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通用標準,提高執法檢查水平。安全生產標準化既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工具,也是安全監管部門開展危化品安全監管執法檢查的有效手段。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特別是市、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管人員要熟練掌握危化品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和評審通用標準,用標準化標準檢查和指導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執法行為,統一檢查標準,提高執法水平。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