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慶天運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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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大觀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產業園 |
聯系人 |
陳敢 |
項目名稱 |
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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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用人單位:安慶天運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安慶市大觀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產業園 行業類型:基礎化學原料制造 總投資:2000萬元 占地面積:13300平方米 生產產品及產量:液體亞硫酸氫鈉10000t/a、乙炔600t/a、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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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黃煒、余志德、祁冬東 江柳青、劉根、趙明 |
時間 |
2017.8.22 |
企業陪同人員 |
陳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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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二氧化硫、高溫、碳酸鈉、粉塵、丙酮、氯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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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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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1)本次對生產場所空氣中粉塵、二氧化硫、碳酸鈉、丙酮進行檢測,共設8個檢測點,5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對生產場所中存在的高溫、噪聲進行檢測,共設7個檢測點,4個崗位噪聲聲級強度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建議 1)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5]124號)的要求,為員工配備防毒口罩和防塵口罩,并督促其正佩戴情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2)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參照附件5,完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示。 3)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6)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7)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 2751-2016)進行職業健康基工作評估,對不符合項目和基本符合項目進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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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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