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1、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該項目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矽塵、噪聲、高溫等,參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文件,該項目屬于第一項采礦業(五)非金屬礦采選業-土砂石開采,確定桐城市桐興石料有限責任公司桐城市呂亭鎮雙龍槐樹建筑石料用淺粒巖礦年產13萬m3建筑石料采礦工程建設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建設項目。
2、總體布局:該項目總體布局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
3、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該項目采用較成熟的生產工藝和設備,生產過程采用機械設備結合手工作業,生產裝置依照生產工藝流程進行分區布置,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合理,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
4、建筑衛生學及輔助用室:該項目輔助用室按照要求進行建設和設置,其建筑結構、照明、通風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
5、防護設施:該項目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其防護設施的設置基本合理,對防護設施進行了維護檢修,但維護檢修記錄不規范。
6、應急救援措施:根據作業現場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制定了《桐城市桐興石料有限責任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成立了相應的應急救援組織,明確了各成員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職責分工,現場配備了應急救援設施,但缺少應急救援演練記錄。
7、個人防護用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制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按照《個人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11651-2008)的要求為該項目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配備了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個人防護用品配備方面符合要求。
8、職業衛生管理:桐城市桐興石料有限責任公司設置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制定了一系列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措施,并基本落實到位,職業病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較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基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要求。
綜上所述,該項目在試運行期間,執行了國家的有關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了職業衛生專職管理人員,制定了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針對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在正常生產過程中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較好,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職業病危害管理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標準的要求,職業病危害防護方面達到竣工驗收條件。
建議
1、應加強一破落料口、二破進料口和落料口、振動篩及其進料口和落料口的密封性。
2、部分轉載區域未設噴霧系統,應及時增加。
3、地面集塵應及時清掃,定期灑水,防止二次揚塵產生。
4、顎式破碎機位置應設置上吸式收塵罩。
5、定期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和測試其效果,完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定期檢測記錄和臺賬,特別是振動篩、輸送皮帶密封使用的塑料薄膜,發現破損應及時更換,保證其密封效果。
6、應及時為崗前檢查異常人員進行復查,在高溫季節來臨前為鑿巖工進行血糖項目檢查。
7、按規范要求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8、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9、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并完善應急救援演練記錄。
10、加強職業衛生管理、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11、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定期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未進行離崗檢查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離崗員工離職時應要求職工簽收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并存檔。
12、定期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增強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防塵、防噪聲等個人防護用品。對提供給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保證勞動者能夠正確使用, 起到應有的防護效果,,督促其在進行操作時,能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13、高溫天氣應定期發放防暑降溫藥品,減少作業場所員工的時間接觸率,避開正午高溫作業。
14、加強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管理; 防護用品需選擇可靠的供應方, 專人采購、專人保管,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 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 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15、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積極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病因素的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將定期檢測、評價結果存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檔案中,向從業人員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6、建設項目在今后新建、改建、擴建時,應進行職業衛生“三同時”,對防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后期新、改、擴建時,選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危害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17、應在竣工驗收后30內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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