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律法規
2018年度安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工作,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24號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8〕3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要求,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編制2018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安全監管責任,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行為。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通過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有序實施,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三大高危行業、工貿等重點行業以及職業健康監管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完善并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排查和整改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有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杜絕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推動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及執法工作日測算
本機關共有行政編制23人,在冊24人,其中一名新進員工還未取得執法資格,實有行政執法人員23人。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70%”的要求。
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職業健康、工貿的執法工作日測算分別見附件。
四、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的要求,結合安慶市實際,確定2018年執法對象92家,其中非煤礦山12家、化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42家、職業健康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18家、工貿企業20家。
五、監督檢查要求及安排
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范檢查行為,確保工作質量:
(一)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檢查人員對監管執法檢查情況負責;
(二)進入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人員必須是兩人或兩人以上,將檢查內容告知被檢查單位;
(三)檢查人員應明確檢查路線或檢查場所,現場檢查計劃,認真做好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告知被檢查單位,由被檢查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檢查人員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應依法采取現場處置措施,督促被檢查單位立即糾正或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查;
(五)檢查人員對涉及被檢查單位商業秘密的信息應予以保密;
(六)視檢查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可以采取警告、責令改正、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形式。
六、其他事項
本執法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執法計劃有下列情形需作出重大調整的,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重新履行報批手續:
(1)對執法檢查的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事項作出變更;
(2)執法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數量增減幅度超過原計劃的20%以上;
(3)本級人民政府、上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和本機關認為需要報批的其他情形。
執法計劃進行部分調整或者變更的,由本機關及時制作有關文件,以存檔備查。
附件: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2.化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制毒
化學品執法計劃
3.職業健康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監督檢查計劃
4.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附件1: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全市非煤礦山基本情況
全市有在冊非煤礦山71家,其中地下礦山4家,露天礦山67家;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金屬非金屬礦山55家,基建或技改擴建的非煤礦山9家,許可證不在有效期內的礦山7家。另有采掘施工企業1家。全市有尾礦庫3座,其中在用庫1座,已閉庫1座,停用庫1座;四等庫2座,其余均為五等庫。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確定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礦山安全監管科現有工作人員3人,均持有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證,實際從事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的執法人員總數為3人。
(二)工作日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750個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國家法定節假日數)×直接從事非煤礦山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總休假日數=(365-52×2-11)×6=750個工作日。注:2018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為104天,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全局直接從事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為3名。
2.監督檢查工作日(96個工作日)。
①重點檢查(72個工作日)。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見附表)的企業進行檢查、復查,全年共12家企業。每次選派3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平均用時3個工作日,共需要3×2×12=72個工作日。
②一般檢查(24個工作日)。對全省《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外的非煤礦山企業中隨機抽查8家企業,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5個工作日,需要2×1.5×8=24個工作日。
3.其他執法工作日(339個工作日)。包括實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效果評估、安全生產舉報查處、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及市局組織的重點時間段安全督查、辦理行政復議或行政應訴、完成領導或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等事項。經測算,共計339個工作日。
4.非執法工作日(315個工作日)。包括業務學習培訓考核及工作會議、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參加黨群活動、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項。經測算,共需315個工作日。
三、重點檢查安排
(一)重點檢查單位范圍、數量、名稱、行業領域。重點檢查12家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非煤礦山企業(3家地下礦山、8家露天礦山和1家尾礦庫)。
(二)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重點檢查單位共12家,占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比例為60%,共72個工作日。
(三)對重點檢查單位的計劃檢查次數。對12家重點檢查非煤礦山企業,每家企業檢查1次。
(四)時間安排。每半年檢查6家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企業。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3個工作日,共計2×3×12=72個工作日。
(五)其他事項。主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非煤礦山領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60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7〕98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推進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的指導意見》(安監總安健〔2017〕7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廳應急〔2016〕7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構建“六項機制”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皖安辦〔2017〕19號)和《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監管系統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安監法〔2017〕216號),結合被檢查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執法檢查表,對表、對標進行抽查。
四、一般檢查安排
(一)一般檢查單位范圍、數量、行業領域。一般檢查單位為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以外的8家非煤礦山企業,其中,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1座,露天礦山7座。
(二)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一般檢查的單位共8家,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40%;共24個工作日,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18%。
(三)時間安排。每半年檢查4家,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5個工作日,需要2×1.5×8=24個工作日。
(四)其他事項。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實施檢查,隨機抽取被監督檢查單位、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并依法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五、工作日測算說明
(一)總法定工作日(750個工作日)。
總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國家法定節假日數)×直接從事非煤礦山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總休假日數=(365-52×2-11)×3=750個工作日。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共96個工作日)。
1.重點檢查工作日。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的企業進行檢查、復查,全年共12家企業,檢查12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平均用時3個工作日,共需要3×2×12=72個工作日。
2.一般檢查。對全省《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外的非煤礦山企業中隨機抽查8家企業,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5個工作日,需要2×1.5×8=24個工作日。
(三)其他工作日測算(339個工作日)。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全年平均每月15家非煤礦山企業申請、延期、注銷安全生產許可證,2名工作人員審查審核許可申報材料每月每人4個工作日,1名工作人員辦理許可證注銷文件每月2個工作日,共12×4×2+2×12=120個工作日。總計120個工作日。
2.安全設施“三同時”。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預計全年共5個項目,每個項目資料審查、辦理相關手續2個工作日,每次2名工作人員,合計5×2×2=20個工作日。
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全年2個工作日,3名工作人員負責,合計2×3=6個工作日。
4.安全生產舉報查處。全年預計5起,每起查處時間2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負責舉報查處相關工作,合計2×5×2=20個工作日。
5.參加市直其他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及省局組織重點節假日、汛期、兩會期間等安全檢查。聯合執法檢查全年4次,每次3個工作日,1名工作人員參與。參與市局組織安全檢查全年7次,每次3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參與。合計3×4×1+3×7×2=54個工作日。
6.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2名工作人員負責,每月1個工作日,合計1×12×2=24個工作日。
7.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每月1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合計1×12×2=24個工作日。
8.開展機動執法。全年5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次2名人員,合計2×5×2=20個工作日。
9.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全年1次,每次1工作日,每次2名人員,合計1×1×2=2個工作日。
10.信息報送。全年6次調度統計非煤礦山數據資料及報送省安全監管局報表、報告,每次3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負責,合計6×3×2=36個工作日。
11.其它。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其它任務和事項,合計13個工作日。
(四)非執法工作日測算(315個工作日)。
1.學習、培訓、考核、會議。學習每月每人2天,合計2×12×3=72個工作日;培訓每人每年3天,合計3×3=9個工作日;參加其他會議每月每人1個工作日,全年召開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現場會議1次,每次3人、2個工作日,合計1×12×6+1×3×2=78個工作日;年度考核每年每人1個工作日,合計1×3=6個工作日;1名工作人員參加組織部門輪訓班,合計40個工作日。總計 205個工作日。
2.病事假。全年每人3天,合計3×3=9個工作日。
3.指導下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工作。全年10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合計10×2=20個工作日。
4.參加黨群活動。全年每人12個工作日,合計12×3=36個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3人工齡均超過20年,每人休假15天;合計3×15=45個工作日。
非煤礦山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
序號 |
企業名稱 |
住所或地址 |
行業領域 |
備注 |
一、安全生產風險等級較高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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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銅陵有色股份安慶月山礦業公司龍門山礦區 |
懷寧縣月山鎮 |
地下礦山 |
省屬企業,六項機制和雙重預防機制試點 |
2 |
銅陵有色股份安慶月山礦業公司禪沖尾礦庫 |
懷寧縣月山鎮 |
尾礦庫 |
省屬企業,六項機制和雙重預防機制試點 |
3 |
安徽懷寧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馬子山石灰巖礦 |
懷寧縣石鏡鄉 |
露天礦山 |
省屬企業,六項機制和雙重預防機制試點 |
4 |
安徽懷寧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石鏡山石灰石礦 |
懷寧縣石鏡鄉 |
露天礦山 |
省屬企業,六項機制和雙重預防機制試點 |
5 |
安徽懷寧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鞍山砂巖礦 |
懷寧縣石鏡鄉 |
露天礦山 |
省屬企業,六項機制和雙重預防機制試點省屬企業 |
6 |
懷寧縣江鎮代家凹銅礦有限公司 |
懷寧縣江鎮鎮 |
地下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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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徽省懷金礦業有限公司 |
懷寧縣石鏡鄉 |
地下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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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徽長銀礦業有限公司西峰尖礦區風景礦段西采區 |
大觀區 |
露天礦山 |
大型企業 |
序號 |
企業名稱 |
住所或地址 |
行業領域 |
備注 |
9 |
岳西縣宏泰工程施工有限公司響腸鎮王屋建筑石料礦 |
岳西縣響腸鎮 |
露天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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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太湖縣牛鎮鎮建筑石料用片麻巖礦 |
太湖縣牛鎮鎮 |
露天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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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桐城市桐興石料有限責任公司 |
桐城市呂亭鎮 |
露天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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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宿松縣迎賓振興礦業有限公司 |
宿松縣 |
露天礦山 |
|
二、近三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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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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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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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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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現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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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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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生產或者復工復產的生產經營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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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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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以1至2年為一個周期,對重點檢查單位實現監督檢查全覆蓋。 |
附件2:
2018年度化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執法計劃
一、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基本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企業分別為37家、298家、3家和12家,取得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或備案的企業60家。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39個,其中,一級、二級、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分別為15個、3個、 9個、12個。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工作日確定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危化科現有工作人員4人,均取得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證,實際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的執法人員總數為4人。
(二)工作日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共1000個工作日)。2018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為52×2天,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直接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執法人員總數為4人。總法定工作日為1000個工作日。
2.監督檢查工作日(共129個工作日)
①重點檢查工作日(共99個工作日):對《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中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開展一次執法檢查,每次3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天,共用33×3×1=99個工作日。
②一般檢查工作日(共30工作日)。對全市非藥品類易制毒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全年抽查4家企業,每次選派3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天,共用4×3×1=12個工作日。對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每年檢查6家企業,每次選派3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天,共用6×3×1=18個工作日。
3.其他執法工作日(共599個工作日)。包括開展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相關工作、實施行政許可、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整改落實情況效果評估、核查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行政復議或行政應訴、完成市政府或者省全監管總局交辦的執法工作任務等事項。經測算,全年共需599個工作日。
4.非執法工作日(共272個工作日)。包括業務學習培訓考核及工作會議、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參加黨群活動、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項。經測算,全年共需 272個工作日。
三、重點檢查安排
(一)重點檢查單位范圍、數量、名稱、行業領域。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
(二)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重點檢查單位共33家,占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比例為76%;共99個工作日,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77%。
(三)對有關重點檢查單位的計劃檢查次數。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的企業每年檢查1次。
(四)時間安排。全年共33家企業,每年檢查1次。每次選派3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共需要99個工作日。
(五)其他事項。檢查內容主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查重點指導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5〕11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推進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的指導意見》(安監總安健〔2017〕7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廳應急〔2016〕7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構建“六項機制”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皖安辦〔2017〕19號)和《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監管系統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安監法〔2017〕216號),結合被檢查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執法檢查表,對表、對標進行抽查。
四、一般檢查安排
(一)一般檢查單位范圍、數量、行業領域。一般檢查單位是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隨機抽查10家企業,其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6家,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4家。
(二)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一般檢查單位共10家,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24%;共30個工作日,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23%。
(三)時間安排。每半年檢查3家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2家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每次選派3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需要1×3×(3+2)×2=30個工作日。
(四)其他事項。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實施檢查,隨機抽取被監督檢查單位、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并依法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五、工作日測算說明
(一)總法定工作日測算(共1000個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減全年公休減國家法定節假日數)×直接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行政執法人員總數=(365-52×2-11)×4=1000個工作日。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測算(共129個工作日)。
1.重點檢查工作日。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的企業進行檢查,全年共33家企業,檢查33次,每次選派3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共需要33×3×1=99個工作日。
2.一般檢查工作日。對全省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隨機抽查10家企業,其中,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6家,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4家。每次選派3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需要1×3×(6+4)=30個工作日。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測算(共599個工作日)。
1.開展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共16個工作日)。開展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相關工作, 全年需4名工作人員,每人4個工作日,合計4×4=16個工作日。
2.實施行政許可(共336個工作日)。
①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初審和委托發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經營)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核發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備案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使用、經營)、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請平均每月11家,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申請每月1家,由2名工作人員審查申報材料、現場復核、信息輸入、制證、歸檔,每名審查人員、每家企業需要1個工作日;發證審查會(2名執法人員參加),每月1個工作日;合計(11+1)×12×2×1+1×12×2)=312個工作日。
②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工作
全年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及試生產備案共50個次,每次2名工作人員,安全審查每次0.5個工作日,共需50×2×0.5=50個工作日。
3.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共12個工作日)。
①全年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各6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負責,合計6×2=12個工作日。
4.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共40個工作日)。
①安全生產信訪舉報督查。全年8起,每起3名工作人員負責,每起1個工作日,需要1×8×3=24個工作日。
②安全生產信訪舉報現場核查。全年4起,每起2名工作人員負責,每名工作人員、每起2個工作日,需要2×2×4=16個工作日。
5.參與市直其它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及市局組織重點節假日、“兩會”期間等安全檢查(共72個工作日)
①聯合執法檢查全年6次每次2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參與。
②參與市局組織安全檢查全年6次每次2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參與。
合計6×2×2+6×2×2=48個工作日。
6.辦理行政復議或行政應訴(共6個工作日)。全年2次,每次1個工作日,3名工作人員負責,合計1×3×2=6個工作日。
7.完成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等事項(共91個工作日)。
①局長信箱回復。全年4次,每次1名工作人員負責,每次1個工作日,需要1×1×4=4個工作日。
②網上咨詢回復。全年36次,每次1名工作人員負責,每次半個工作日,需要0.5×1×36=18個工作日。
③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案調研和答復。全年3次,每次1名工作人員負責,每名工作人員、每次3個工作日,需要3×1×3=9個工作日。
④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上報的相關工作總結及報表統計。3名工作人員負責,每年6個工作日,合計6×3=18個工作日。
⑤信息報送。全年8次上報省安全監管總局報表,每次2名工作人員負責,每名工作人員、每次2個工作日,合計2×2×8=32個工作日。
⑥非藥品類易制化學品系統信息錄入報送。全年5次錄入報送,每次1名工作人員負責,每次2個工作日,合計2×1×5=10個工作日。
(四)非執法工作日測算(共272個工作日)。
1.學習、培訓、考核、會議(共132個工作日)
①學習。每月每人2天,需要2×4×12=96個工作日。
②培訓。每人每年5天,需要5×4=20個工作日。
③考核。全年每人1天,需要1×4=4個工作日。
④工作會議。召開1次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需1個工作日;參加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視頻會,每年4次,每次需要半個工作日,共需要1×4+0.5×4×4=12個工作日。
2.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共24個工作日)。全年需4名工作人員,每人4個工作日,合計4×4=16個工作日。
3.參加黨群活動(共16個工作日)。
每人每年4個工作日,合計4×4=16個工作日。
4.病假、事假(共12個工作日)。每人全年3天,合計3×4=12個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共40個工作日)。2人工齡超過20年,各休假15天;2人工齡超過5年,各休假5天,合計15×2+5×2=40個工作日。
6.機關值班(共48個工作日)
每人每月值班1日,合計12×1×4=48個工作日。
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
序號 |
企業名稱 |
地 址 |
所屬行業 |
備 注 |
一、危險化學品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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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石化安慶分公司 |
安慶市高花亭石化四路20號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2 |
安慶市泰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慶市化學工業區3號地塊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3 |
安徽時聯特種溶劑股份有限公司 |
安慶市皖河大道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4 |
安徽省安慶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安慶市腈北路47號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5 |
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 |
安慶市大觀民營經濟開發區集賢工業園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
6 |
安慶飛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安慶市大觀經濟開發區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7 |
安慶市鑫富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
大觀區鳳凰循環經濟工業園 |
危險化學品使用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8 |
安慶精益精化工有限公司 |
安慶市大觀經濟開發區香春路6號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
9 |
安慶三喜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
安慶市大觀經濟開發區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10 |
安慶億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安慶市大觀區經濟開發區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11 |
安徽長榮醫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安慶長江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
安慶市大觀區經濟開發區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
12 |
安慶市迪孚卡樂有限公司 |
大觀循環經濟產業園 |
危險化學品使用 |
|
13 |
安徽省天齊科技有限公司 |
安慶市高新區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
14 |
安慶市虹泰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
安慶市高新區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
15 |
安徽科邦樹脂科技有限公司 |
安慶市高新區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
16 |
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華中分公司安徽輸油管理處安慶庫站 |
安慶市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霞虹路以北 |
危險化學品經營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17 |
中石化安徽安慶石油分公司(油庫) |
安慶市長青路3號 |
危險化學品經營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18 |
中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儀長線武漢輸油處懷寧站 |
懷寧縣高河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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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安徽金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望江縣雷池鄉雷港村 |
危險化學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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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安徽華業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潛山縣梅城鎮彭嶺工業園 |
危險化學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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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桐城市永興化工有限公司 |
桐城市呂亭鎮雙龍村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22 |
華億油墨有限公司 |
桐城市文昌工業園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
23 |
桐城市東盛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
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昌工業園 |
危險化學品經營 |
|
24 |
桐城市長安化工有限公司 |
桐城市興源工業區16號 |
危險化學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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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桐城市宏大化工有限公司 |
桐城市新渡鎮羅潭居委會程屋組 |
危險化學品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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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桐城市化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
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昌工業園 |
危險化學品經營 |
|
27 |
安徽省新天地農資有限公司 |
桐城市孔城鎮坊正村桐樅路南側 |
危險化學品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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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安慶市杭華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
懷寧縣工業園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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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懷寧縣德興源化工有限公司 |
懷寧縣馬廟工業園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30 |
安慶市環泰化工有限公司 |
懷寧縣工業園 |
危險化學品生產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31 |
安慶中大化學科技有限公司 |
懷寧縣高河綜合經濟開發區 |
危險化學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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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安徽舒美特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望江縣華陽鎮東洲路56號 |
危險化學品使用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33 |
太湖縣新倉加油站 |
太湖縣新倉鎮新倉村大橋南路 |
危險化學品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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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岳西縣明堂山加油站 |
岳西縣河圖鎮南河村 |
危險化學品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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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桐城市三耆加油站 |
桐城經濟開發區坊正村 |
危險化學品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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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潛山縣余井農機加油站 |
潛山縣余井鎮余井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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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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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桐城市彩虹煙花爆竹有限公司 |
桐城市文昌街道汪洋村 |
煙花爆竹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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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安徽省懷寧縣興寧煙花爆竹有限公司 |
懷寧縣高河鎮謝山村 |
煙花爆竹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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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潛山縣煙花爆竹專營有限公司 |
潛山縣余井鎮田樂村 |
煙花爆竹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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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望江縣供銷社煙花爆竹專營有限責任公司 |
望江縣華陽鎮新西社區上林場 |
煙花爆竹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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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太湖縣土產日雜公司 |
太湖縣龍山路20號 |
煙花爆竹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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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岳西縣正鴻煙花鞭炮銷售有限公司 |
岳西縣天堂鎮葉畈村青磚組 |
煙花爆竹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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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以1至3年為一個周期,對重點檢查單位實現監督檢查全覆蓋。 |
附件3:
職業健康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監督檢查計劃
一、職業健康專項治理企業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基本情況
據統計,我市水泥制造企業6家、汽車制造企業(含修理)11家、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1家,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乙級4家(以下簡稱“機構”)。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工作日確定
職業健康和規劃科技科行政執法人員為2名。
(一)總法定工作日(500個工作日)。2018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為52×2=104天,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職業健康處行政執法人員為2人。總法定工作日為500個工作日。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共56個工作日)
1.重點檢查工作日(共38個工作日)。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見附表)的企業和“機構”進行檢查,全年共19家,檢查19次。其中,2018年新發職業病企業1家、2018年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對象企業13家、4家“機構”,每年檢查1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和“機構”用時1個工作日,共需1×2×18=36個工作日。
2.一般檢查工作日(共20個工作日)。隨機抽查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企業10家,檢查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評估、建設項目職業健康“三同時”、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等落實情況。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需要1×2×10=20個工作日。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共277個工作日)。包括開展職業健康監相關工作、開展職業病危害情況普查、“十三五”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規劃落實中期評估,“三同時”報告、制度、開展職業健康事件調查處理及整改落實情況、核查投訴舉報、實施“機構”資質延期(初審)、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行政復議或行政應訴、完成省安全監管局交辦的執法工作任務等事項。經測算,全年共需275個工作日。
(四)非執法工作日(共167個工作日)。包括機關值班、學習、培訓、考核、會議、宣傳、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參加黨群活動、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項。經測算,全年共需167個工作日。
三、重點檢查安排
1.重點檢查單位范圍、數量、名稱、行業領域。重點檢查2017年新發職業病、2018年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對象企業和“機構”19家。
2.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重點檢查單位19家,占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比例為66%;共38個工作日,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66%。
3.對有關重點檢查單位的計劃檢查次數。2017年新發職業病企業、2018年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對象企業、“機構”共19家,每年檢查1次,共計19次。
4.時間安排。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的企業和機構進行檢查,全年共19家企業和“機構”,每年檢查1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共需要1×2×2+1×2×13+1×2×4=38個工作日
5.其他事項。以完成《安徽省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安慶市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劃》中的職業健康監管監察任務為重點,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評價機構管理辦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中共安慶市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慶發〔2018〕5號)、《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加強事中后監管工作方案》(皖安監法〔2017〕168號)等文件要求,按照職責,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與評估、“十三五”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規劃落實評估檢查等工作,依法監督用人單位和“機構”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法律法規及標準,組織職業病危害事件和“機構”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
四、一般檢查安排
1.一般檢查單位范圍、數量、行業領域。隨機抽查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企業10家,檢查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評估、建設項目職業健康“三同時”、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等落實情況。對其他企業的職業健康執法檢查納入縣區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用人單位一并開展。
2.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一般檢查的單位共10家,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34%;共10個工作日,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34%。
3.時間安排。每半年檢查5家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評估、開展建設項目職業健康“三同時”落實等情況。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需要1×2×5×2=20個工作日。
4.其他事項。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實施檢查,隨機抽取被監督檢查單位、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并依法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五、工作日測算說明
(一)總法定工作日的測算(共500個工作日)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國家法定節假日數)×直接從事行政執法人員數量=(365-104-11)×2=500個工作日。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測算(共58個工作日)
1.重點檢查工作日(共38個工作日)。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企業和“機構”進行檢查,全年共19家,檢查19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共需要1×2×19=38個工作日。
2.一般檢查工作日(共20個工作日)。隨機抽查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企業10家,檢查10次。檢查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評估、建設項目職業健康“三同時”、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等落實情況。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1個工作日,需要1×2×10=20個工作日。
(三)其它執法工作日的測算(共277個工作日)
1.開展職業健康監管相關工作(24個工作日)
全年需2名工作人員,每人12個工作日,合計2×12=24個工作日。
2.開展職業病危害情況普查(32個工作日)
全年8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次2人,8×2×2=32個工作日。
3.“十三五”職業病防治規劃落實中期評估(20個工作日)
《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安徽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實施情況檢查。全年1次,每次10個工作日,每次2名人員,合計1×10×2=20個工作日。
4.實施“機構”資質延續(初審)(4個工作日)
全年1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次2人,1×2×2=4個工作日。
5.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統計及信息報送(83個工作日)
①上報省安全監管局局總結、報表。1名工作人員負責,全年4次,每次2個工作日,1×4×2=8個工作日。
②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上報的相關工作總結及報表統計。2名工作人員負責,每年26個工作日,26×2=52個工作日。
③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統計工作。1名工作人員負責,每月1次,每次0.5個工作日,合計1×12×0.5=6個工作日。
④職業健康信息系統登錄和審核。1人負責,每年17個工作日,1×17=17個工作日。
6.組織職業健康事件(或事故)調查處理(8個工作日)
全年預計2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次2人,2×2×2=8個工作日。
7.調查核實職業健康投訴舉報(12個工作日)
需要2名工作人員負責舉報督查和核查相關工作,全年預計3起,每起2個工作日,合計2×3×2=12個工作日。
8.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4個工作日)
全年2次,2名人員負責,每次1個工作日,2×2×1=4個工作日。
9.技術服務機構年度評估檢查(6個工作日)
全年1次,每次3個工作日,每次2人,1×3×2=6個工作日。
10.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檢查(32個工作日)
①市局系統內重點時段組織開展的安全督查。全年4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次1人參與,4×2×1=8個工作日。
②參與市直其他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全年2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次1人參與,2×2×1=4個工作日。
③參與市安委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全年2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次1人參與,2×2×1=4個工作日。
④參與市政府組織的安全生產大巡查。全年1次,每次8個工作日,每次2人參與,1×8×2=16個工作日。
11.迎接上級相關部門檢查(36個工作日)
全年6次,每次3個工作日,每次2人,6×3×2=36個工作日。
12.檢查指導縣區職業健康執法工作(16個工作日)
全年4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次2人,合計4×2×2=16個工作日。
(四)非執法工作日的測算(共167個工作日)
1.機關值班(24個工作日)
全年12次,每次1個工作日,每次2人,12×1×2=24個工作日。
2.學習、培訓、考核、會議、宣傳(84個工作日)
①學習。每月2個工作日,12個月,每次2人,2×12×2=48個工作日。
②培訓。參加省局舉辦職業健康培訓班,全年2次,每次3個工作日,每次1人,2×3×1=6個工作日。
③考核。全年1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次2人,1×2×2=4個工作日。
④工作會議。參加國家總局、省局視頻會,每年6次,每次0.5個工作日,每次2人,6×0.5×2=6個工作日;機關會議每月每人平均0.5個工作日,12個月,每次2人,0.5×12×2=12個工作日;召開全市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相關會議,全年2次,每次0.5個工作日,每次2人,2×0.5×2=2個工作日。合計20個工作日。
⑤宣傳。宣貫《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召開座談會、邀請專家開展講座等,全年2次會議,每次1個工作日,每次2人,2×1×2=4個工作日;開展安全生產月和《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咨詢日活動,全年2次,每次0.5個工作日,每次2人,2×0.5×2=2個工作日。合計6個工作日。
3.病假、事假(6個工作日)
每人全年3天,3×2=6個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20個工作日)
1人工齡超過20年,休假15天;1人工齡超過1年,休假5天,15+5=20個工作日。
5.參加黨群活動(33個工作日)
①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1次,每次0.5個工作日,需要0.5×2×4=4個工作日。
②黨小組會。每月1次,每次0.5個工作日,需要0.5×2×12=12個工作日。
③黨員黨課學習:每季度1次,每次0.5個工作日,需要0.5×2×4=4個工作日。
④黨員活動日。每月1次,每次0.5個工作日,需要0.5×2×12=12個工作日。
⑤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每年1次,每次0.5個工作日,需要0.5×2×1=1個工作日。
附表
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
序號 |
企業名稱 |
地址 |
所屬行業 |
備注 |
一、2018年專項治理對象企業 |
||||
1 |
安徽永恒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
懷寧縣工業園 |
鉛蓄電池生產 |
|
2 |
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公司 |
安慶市開發區皖江大道與長風路交叉口東南側 |
汽車制造 |
|
3 |
安慶安達爾汽車制造有限公司 |
望江縣經濟開發區望江大道 |
汽車制造 |
|
4 |
安慶市永興汽車貿易 |
宜秀區石塘湖路 |
汽車銷售 |
|
5 |
安慶環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安慶市開發區中興大道 |
汽車銷售 |
|
6 |
安慶亞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
安慶市開發區中興大道 |
汽車銷售 |
|
7 |
太湖福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太湖縣高界路站東大廈1號 |
汽車銷售 |
|
8 |
安徽懷寧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懷寧縣石鏡鄉甘露村 |
水泥生產 |
|
9 |
懷寧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
懷寧縣月山鎮奇隆村 |
水泥生產 |
|
10 |
阿爾博波特蘭(安慶)有限公司 |
安慶市宜秀區楊橋鎮官兵村 |
水泥生產 |
|
11 |
安慶吉港白鰭豚水泥有限公司 |
慶市集賢北路263號 |
水泥生產 |
|
12 |
安慶市巢安水泥有限公司 |
望江縣華陽鎮鶴莊村 |
水泥生產 |
|
13 |
安徽省快鹿水泥有限公司 |
宿松縣城孚玉鎮一天門 |
水泥生產 |
|
二、2017年新發職業病用人單位 |
||||
14 |
安徽省龍達建設集團井巷有限公司 |
桐城經濟開發區龍騰路 |
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 |
矽肺病 |
三、職業衛生專業技術服務機構 |
||||
15 |
安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安慶市石塘湖路 |
職業健康服務機構 |
|
16 |
安慶市華夏職業衛生安全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安慶市烏里迎賓工業園 |
職業健康服務機構 |
|
17 |
安徽華元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安慶市集賢南路 |
職業健康服務機構 |
|
18 |
安徽瑞祥安全評價有限公司 |
安慶市迎江區皖江大道綠地紫峰大廈 |
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服務機構 |
|
說明 |
以1至3年為一個周期,對重點檢查單位實現監督檢查全覆蓋。 |
附件4:
工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全市工貿企業基本情況
據統計,我市冶金(軋鋼)企業2家,金屬鑄造涉及熔融工藝企業31家,涉氨制冷企業7家,粉塵涉爆企業102家,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有限空間作業21家,其他工貿企業若干。
二、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工作日確定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直接從事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總數為2人(其中1人2017年度社會招錄公務員,未取得執法資格)。
(二)工作日確定
1.總法定工作日(500個工作日)。2018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為52×2=104天,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職業健康處行政執法人員為2人。總法定工作日為500個工作日。
2.監督檢查工作日(共23個工作日)
①重點檢查工作日(共20個工作日)。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見附表)的企業進行檢查,全年共20家,檢查20次。其中,重點檢查有色、機械鑄造涉及“熔融工藝”工貿企業、涉氨制冷工貿企業和涉及受限空間作業的工貿企業及粉塵涉爆企業。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0.5個工作日,共需0.5×2×20=20個工作日。
②一般檢查工作日(共3個工作日)。工貿企業開展隨機抽查。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0.5個工作日,需要0.5×2×3=3個工作日。
3.其他執法工作日(共334個工作日)。包括開展工貿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核發證工作、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和安全社區評定工作審查、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生產事故調查和處理、安全生產舉報查處、會同市直其它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參加全市組織重點節假日、“兩會”期間等安全檢查、統計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上報的各種工作報表情況、開展機動執法、指導縣(市、區)安監部門開展執法案卷評查、法治宣傳及年度考核、依法行政及年度考核、合法性審查、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申請強制執行、信息報送等。經測算,全年共需334個工作日。
4.非執法工作日(共143個工作日)。包括機關值班、學習、培訓、考核、會議、宣傳、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參加黨群活動、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項。經測算,全年共需143個工作日。
三、重點檢查安排
1.重點檢查單位范圍、數量、名稱、行業領域。重點檢查涉氨制冷、粉塵涉爆、受限空間工貿企業共20家。
2.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重點檢查單位20家,占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比例為86%;共20個工作日,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86%。
3.對有關重點檢查單位的計劃檢查次數。重點檢查涉氨制冷、粉塵涉爆、受限空間工貿企業共20家,每年檢查1次,共計20次。
4.時間安排。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的企業和機構進行檢查,全年共20家企業,每年檢查1次。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0.5個工作日,共需要20個工作日。
5.其他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中共安慶市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慶發〔2018〕5號)、《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加強事中后監管工作方案》(皖安監法〔2017〕16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構建“六項機制”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皖安辦〔2017〕19號)和《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監管系統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安監法〔2017〕216號)等文件要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專項檢查等工作,制定執法檢查表,對表、對標進行抽查。
四、一般檢查安排
1.一般檢查單位范圍、數量、行業領域。一般檢查單位為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以外的3家工貿企業。
2.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的占比。一般檢查的單位共3家,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13%;共3個工作日,占計劃檢查的比例為13%。
3.時間安排。每四個月檢查1家,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0.5個工作日,需要2×0.5×3=3個工作日。
4.其他事項。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實施檢查,隨機抽取被監督檢查單位、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并依法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五、工作日測算說明
(一)總法定工作日的測算(共500個工作日)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規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全年公休日數-國家法定節假日數)×行政執法人員總數=(365-52×2-11)×2=500個工作日。
說明:2018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為104天,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直接從事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總數為2人(其中1人2017年度社會招錄公務員,未取得執法資格)。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共23個工作日)。
1.重點檢查工作日。對列入《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的企業進行檢查、復查,全年共20家企業,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0.5個工作日,共需要2×0.5×20=20個工作日。
2.一般檢查。對全省《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外的工貿企業中隨機抽查3家企業,每次選派2名執法人員,每家企業用時0.5個工作日,需要2×0.5×3=3個工作日。
(三)其他工作日測算(334個工作日)。
1.工貿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核發證工作。
工貿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核發證平均每月6家,由1名工作人員審查申報材料、信息輸入、制證、歸檔,每名審查人員、每家企業需要0.5個工作日,合計6×12×1×0.5=36個工作日。
2.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和安全社區評定工作審查。
全年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和安全社區創建8家,每家預審和復核各一次,每次2人,1個工作日,共需8×2×2×1=32個工作日。
3.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全年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平均4家,每家預審和復核各一次,每次2人,1個工作日,共需4×2×2×1=16個工作日。
4.生產事故調查和處理。
全年工貿行業事故調查和處理3次。每次需5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負責,合計3×5×2=30個工作日。
5.安全生產舉報查處。
需要2名工作人員負責舉報查處相關工作,全年10起,每起1天,合計2×10×1=20個工作日。
6.會同市直其它部門聯合執法檢查。
與有關部門對全市工貿企業開展聯合執法檢查6次,每次參加2人、5個工作日,合計6×2×5=60個工作日。
7.參加全市組織重點節假日、“兩會”期間等安全檢查。
參與全市組織安全檢查全年4次,每次2個工作日,2名工作人員參與。合計4×2×2=16個工作日。
8.統計各縣(市、區)安全監管局上報的各種工作報表情況。
1名工作人員負責,每月1個工作日,合計1×12×1=12個工作日。
9.開展機動執法。
全年2批次,每次2個工作日,每批次2名人員,合計2×2×2=8個工作日。
10.指導縣(市、區)安監部門開展執法案卷評查。
全年開展一次執法案卷評查,每次11個工作日,2人參加,合計1×11×2=22個工作日。
11.法治宣傳及年度考核。
全年開展3次法治宣傳工作,2名人員負責,每次1個工作日;年度考核2名人員負責,需三個工作日,合計3×1×2+2×3=12個工作日。
12.依法行政及年度考核。
全年3次依法行政工作,2名人員負責,每次1個工作日;年度考核2名人員負責,需3個工作日,合計3×1×2+2×3=12個工作日。
13.合法性審查。
全年6次,2名人員負責,每次0.5個工作日,合計6×2×0.5=6個工作日。
14.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申請強制執行。
全年2次,2名人員負責,每次10個工作日,合計2×2×10=40個工作日。
15.信息報送。
全年6次上報省安全監管局報表,每次1人負責,每次2個工作日,合計6×1×2=12個工作日。
(四)非執法工作日測算(143個工作日)。
1.學習、培訓、考核、會議。學習每月每人2天,合計12×2×2=48個工作日;培訓每人每年6天,合計6×2=12個工作日;每月每人平均1個工作日會議,召開全市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工作相關會議,全年1次,每次2人,每次需2個工作日,合計1×12×2+1×2×2=28個工作日;考核全年每人2天,合計2×2=4個工作日;合計共92個工作日。
2.病事假。每人全年3天,合計3×2=6個工作日。
3.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工作。需2名工作人員每人全年10個工作日,合計2×10=20個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一人工齡超過20年,休假15天;一人未滿一年,尚無年休假。合計15個工作日。
5.參加黨群活動。每人每年5個工作日,合計2×5=10個工作日。
附表
重點檢查單位名錄庫
序號 |
企 業 名 稱 |
地 址 |
所屬行業 |
備 注 |
1 |
桐城市雨潤肉類加工有限公司 |
桐城市龍眠街道蔡店村 |
食品加工 |
涉氨制冷 |
2 |
安慶福潤禽業食品有限公司 |
太湖縣新城高界路 |
食品加工 |
涉氨制冷 |
3 |
安徽金隆園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宜秀區白澤工業園 |
食品加工 |
涉氨制冷 |
4 |
安慶市福約禧食品有限公司 |
宜秀區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振興東路1號 |
物流 |
涉氨制冷 |
5 |
華潤雪花啤酒(安慶)有限公司 |
經開區黃土坑東路110號 |
啤酒制造 |
涉氨制冷 |
6 |
安慶嘉潤食品有限公司 |
經開區3.9平方公里工業園義津路4號 |
食品加工 |
涉氨制冷 |
7 |
安糧(安慶)食品有限公司 |
經開區3.9平方公里工業園義津路4號 |
食品加工 |
涉氨制冷 |
8 |
安徽安盛鑄造有限公司 |
桐城經濟開發區東環路桐城市經開區東環路 |
機械鑄造 |
金屬熔融工藝 |
9 |
安徽福斯特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
懷寧縣工業園三期 |
機械鑄造 |
金屬熔融工藝 |
10 |
安慶瑞萊博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
岳西縣蓮云經濟開發區蓮塘路9號 |
機械鑄造 |
金屬熔融工藝 |
11 |
宿松恒達電氣配件有限公司 |
宿松縣工業園區 |
機械制造 |
金屬熔融工藝 |
12 |
安慶市皖江木業有限責任公司 |
大觀區十里鋪 |
家具制造 |
粉塵 |
13 |
安徽御福堂木業有限公司 |
宜秀區白澤湖鄉 |
家具制造 |
粉塵 |
14 |
安徽州盛木業有限公司 |
桐城市金神鎮開發區 |
家具制造 |
粉塵 |
15 |
望江縣紅和木業燈飾有限公司 |
望江縣鴉灘鎮農民工創業園 |
家具制造 |
粉塵 |
16 |
安慶市安超木業有限公司 |
望江縣涼泉鄉涼泉村 |
家具制造 |
粉塵 |
17 |
安徽華泰林漿紙有限公司 |
迎江區老峰鎮西湖村 |
造紙 |
|
18 |
安徽申華家俱有限公司 |
岳西縣經濟開發區(蓮云鄉騰云村) |
家具制造 |
粉塵 |
19 |
安徽美妮紙業有限公司 |
潛山縣經濟開發區 |
造紙 |
有限空間 |
20 |
太湖縣光華鋁業有限公司 |
太湖縣工業園區 |
五金 |
金屬粉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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