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徽滿天星彩印包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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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合肥市廬江縣高新區洋河路166號 |
聯系人 |
彭經理 |
項目名稱 |
年產2萬套家具配置鋼制品及4萬件(套)高檔家具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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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穩步發展以及市場經濟建設的日趨完善,人民生活水平和居住條件得到了不斷改善,人們都向往溫馨典雅的家居環境、靜謐舒心的度假環境、時尚大方的辦公環境,從而推動整個家具行業處于不斷上升發展的階段。而且人們對家具的要求亦日趨理性化,不再僅僅注重其實用性,而且更加注重其美觀性、舒適性以及藝術性和個性化;城市新生中產階級追求新中式、歐、美家具風格。由此,催生并促進整個家具行業向多品種、多規格、高質量的方向發展。與此同時,家具出口國家和地區也呈現多元化趨勢,出口產品日益多樣化,這為我國家具出口高速發展提供了有利的契機。正是基于此契機,本建設項目以面向市場、面向客戶為出發點,以生產高檔、個性化家具為基本點,生產家具配套鋼制品為增長點的綜合型家具生產企業。 合肥尊木家具有限公司從北京遷到合肥以來一直在良性發展中,隨著市場的進一步擴大,現有設備、廠房完全滿足不了公司的現有訂單和意向訂單的制作,特和安徽滿天星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合作,將擴大生產、擴大經營范圍,進一步擴大市場占有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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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滿天星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徐生,2014年擬在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洋河路西、西河路北投資建設年加工1.6億個彩印包裝盒及7.7億米電腦票據生產線項目。開工建設了1棟廠房和綜合樓后,由于市場前景不好,項目停止了建設。2017年吳志整體收購了安徽滿天星彩印包裝有限公司,擬在原廠址投資建設年產2萬套家具配制鋼制品及4萬件(套)高檔家具項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2018年7月17日,安徽滿天星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其年產2萬套家具配制鋼制品及4萬件(套)高檔家具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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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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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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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陪同人員 |
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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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苯、二甲苯、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環己酮、丁酮、甲烷、一氧化碳、木粉塵、皮毛粉塵、鋁合金粉塵、其他粉塵、噪聲、高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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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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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本評價報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等,通過類比法和檢查表分析法等調查分析和評價,對安徽滿天星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年產2萬套家具配置鋼制品及4萬件(套)高檔家具項目的選址、總體布局、生產工藝、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輔助用室的設置以及建成投產后,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擬設置的防護設施可行性進行預評價,結論如下: (1)安徽滿天星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年產2萬套家具配置鋼制品及4萬件(套)高檔家具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①化學因素:苯、二甲苯、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環己酮、丁酮、甲烷、一氧化碳、木粉塵、皮毛粉塵、鋁合金粉塵、其他粉塵等;②物理因素:噪聲、高溫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規定,擬建項目屬于第二類第九項第1種(木制家具制造),確定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2)擬建項目的選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輔助用室等方面,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3)擬建項目的總體布局、建筑衛生學基本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4)建設項目擬采取了防塵、防毒、防噪聲、防高溫等措施,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可有效控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5)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應急救援情況、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職業衛生專項經費概算等確保落實,并吸收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后,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綜上所述,安徽滿天星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如認真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與建議,在后期設計、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實,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確保試運行和正式投產后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則安徽滿天星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年產2萬套家具配置鋼制品及4萬件(套)高檔家具項目項目建成后,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1)本項目應在設計、施工、生產時,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對所提出的衛生工程設計及防護措施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產時加強維護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有效性。 (2)本項目如涉及外協單位,應對外協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對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應急救援措施、警示標識、個體防護用品等進行考察,不得委托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能力的單位。如企業聘用臨時工作作業,應同時加強對臨時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為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安排職業健康檢查(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應當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0號)的要求,形成書面預評價報告備查,應編制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并組織外單位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 (4)應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8號)的相關規定,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并接受監督管理。 (5)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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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該《預評報告》通過技術評審,專評價機構應按專家意見對《預評報告》進行修改;建設單位留存備查,并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中予以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