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徽美祥實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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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桐城市同安路35號 |
聯系人 |
陳金琪 |
項目名稱 |
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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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用人單位:安徽美祥實業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桐城市同安路35號 行業類型:橡膠制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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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江柳青、劉根、朱慶偉 |
時間 |
2019年1月18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陳金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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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粉塵、噪聲、高溫、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四氯乙烯、一氧化碳、二甲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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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本次對粉塵、有毒物質進行檢測,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作業現場噪聲進行檢測,除輔助打磨工噪聲不符合要求外,其他崗位噪聲聲級強度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噪聲超標原因分析: 1)工人作業時間較長; 2)設備較落后,工人近距離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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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定期對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確保其防護效果。 2)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5]124號)的要求,為接觸毒物作業的工人發放防毒口罩,7#濾毒罐主要防護酸性氣體和蒸汽,如:二氧化硫、氯氣、硫化氫、氮氧化物等,3#濾毒罐主要防護有機蒸汽:苯、氯氣、丙酮、醇類、苯胺類、二硫化碳、四氯化碳、氯仿、溴甲烷、氯甲烷、硝基烷等,硫化工應選用7#濾毒罐防毒口罩,11車間刷膠工應選用3#濾毒罐防毒口罩,并監督其佩戴情況,應為接觸噪聲的崗位發放防噪聲耳塞。 3)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完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示。 4)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辦公區公布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生產區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5)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7)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8)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 2751-2016)進行職業健康基工作評估,對不符合項目和基本符合項目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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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