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1、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該項目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甲苯、氫氧化鈉、乙醇胺、二氧化錫、鉛煙、粉塵、噪聲等,參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文件,第二類第二十二項(專用設備制造)的規定,確定安徽養和醫療器械設備有限公司產能擴建(幽門螺旋桿菌檢測儀及配套耗材生產線)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建設項目。
2、總體布局:該項目總體布局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
3、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該項目采用較成熟的生產工藝和設備,生產過程采用機械設備結合手工作業,生產裝置依照生產工藝流程進行分區布置,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合理,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
4、建筑衛生學及輔助用室:該項目輔助用室按照要求進行建設和設置,其建筑結構、照明、通風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
5、防護設施:該項目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如采納本報告建議后,職業病防護設施符合要求。
6、應急救援措施:根據作業現場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制定了應急預案,成立了相應的應急救援組織,明確了各成員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職責分工,現場配備了應急救援設施,符合要求。
7、個人防護用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制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按照《個人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11651-2008)的要求為該項目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配備了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個人防護用品配備方面符合要求。
8、職業衛生管理:安徽養和醫療器械設備有限公司設置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制定了一系列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措施,并基本落實到位,職業病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較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基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要求。
綜上所述,該項目在試運行期間,執行了國家的有關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了職業衛生專職管理人員,制定了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針對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在正常生產過程中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較好。
在生產生產過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對策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達到竣工驗收條件。
建議:
1、呼氣卡配料間吸風罩應設塑料卷簾,使配料區域相對密封,減少有害氣體外溢。
2、主要負責人應及時參加專業機構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明。
3、每年夏季來臨前,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空調系統進行維護檢修與清洗。
4、超聲波工序交由其他單位進行,企業應加強供貨單位的管理,監督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落實與職工職業健康監護。
5、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6、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7、應在竣工驗收后30內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