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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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慶市宜秀區龍眠山北路18號 |
聯系人 |
張環安 |
項目名稱 |
米果廠新增油炸線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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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安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慶旺旺”)成立于2006年08月18日,地址位于安徽省安慶市宜秀區龍眠山北路18號,注冊資本壹億美元整,經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法人獨資),法定代表人為蔡旺家。經營范圍包括生產和銷售自產的膨化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烘炒類、油炸類),糕點(烘烤類糕點),其他糧食加工品(谷物粉類制成品),飲料(蛋白飲料類、果汁及蔬菜汁類、其他飲料類),乳制品[液體乳(調制乳)],預包裝食品批發,生產和銷售金屬包裝容器,食品用塑料容器;日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食品添加劑、米、面制品、食用油、糖、蛋、奶、調味品、茶葉、預包裝食品(不含冷凍冷藏食品)、食品包裝材料、洗滌劑及消毒劑(不含危險化學品)、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設備批發(憑經營資格經營的除外);貨物或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旺旺之業務可追溯至臺灣宜蘭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旺旺于1992年正式投資大陸市場,是臺灣第一個在大陸注冊商標并且擁有最多注冊商標的公司。旺旺秉持著“緣、自信、大團結”的經營理念,立志成為“綜合消費食品王國”,向著“中國第一,世界第一”的目標不斷前進。旺旺集團安慶工業園為中國旺旺在安慶投資興建的食品生產企業,目前共計50條生產線。公司已經發展壯大的14年,愿與社會各界同仁攜手合作,謀求共同發展,繼續為新老客戶提供優秀的產品和服務。 因產線分散淡季期間生產成本較高,為降低此部分管理成本,同時應對日趨嚴峻的環保形勢,按集團規劃事項,推進米果油炸集中產;主要調撥集團兄弟工廠現有閑置生產線設備進行投產,有效稼動其產能。計劃對安慶旺旺米果一廠進行改建,新增米果油炸線項目,該項目新增1條小小酥生產線、1條大米餅生產線;產線主要分為一工程:制胚段(備料、洗米、浸米、制粉、配粉、蒸練、成型、一干)、二工程:油炸段(收胚、二干、油炸、煮醬、醬附、干燥、粉附)、三工程:包裝段(金檢、內包、外包裝、入庫、成品檢驗)。 項目包括:油炸車間整改、新增油水分離池、新增油煙凈化設備、新增氮氣儲氣罐設備、新增冷凝水回收系統、冷庫設備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2020年7月,安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其安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米果廠新增油炸線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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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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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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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陪同人員 |
張環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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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谷物粉塵、高溫、噪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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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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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本評價報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等,通過類比法和檢查表分析法等調查分析和評價,對安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米果廠新增油炸線項目的選址、總體布局、生產工藝、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輔助用室的設置以及建成投產后,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擬設置的防護設施可行性進行預評價,結論如下: (1)安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米果廠新增油炸線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谷物粉塵、噪聲、高溫。 結合企業產品與生產工藝,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中第二類、第二條:食品制造業,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2)擬建項目的選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輔助用室等方面,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3)擬建項目的總體布局、建筑衛生學基本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4)擬建項目擬采取了防塵、防噪聲、防高溫等措施,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可有效控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5)擬建項目擬采取的應急救援情況、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職業衛生專項經費概算等確保落實,并吸收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后,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綜上所述,安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米果廠新增油炸線項目,如認真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與建議,在后期設計、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實,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確保試運行和正式投產后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則安慶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米果廠新增油炸線項目建成后,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本項目應在設計、施工、生產時,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對所提出的衛生工程設計及防護措施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產時加強維護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有效性。 職工上崗前,應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不得招聘有相關禁忌證的人員從事其禁忌環境作業。 本項目如涉及外協單位,應對外協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對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應急救援措施、警示標識、個體防護用品等進行考察,不得委托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能力的單位。如企業聘用臨時工作業,應同時加強對臨時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為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安排職業健康檢查(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 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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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評審,評價單位按照專家意見修改完善,留檔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