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慶鑫誠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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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大觀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產業園 |
聯系人 |
陳愛軍 |
項目名稱 |
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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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用人單位:安慶鑫誠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安慶市大觀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產業園 行業類型:涂料制造 生產產品及產量:年產500噸TS280聚氨酯固化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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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胡沛源、許銘坤、錢立德 |
時間 |
2020年12月8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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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異佛爾酮二異氰酸酯、粉塵、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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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本次對丙類倉庫、反應釜與休息室場所空氣中異佛爾酮二異氰酸酯化學有害物質進行檢測,共設3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空氣中化學有毒物質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對反應釜、粉碎機場所的總粉塵進行檢測,共設2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粉塵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3)本次對反應釜、粉碎機場所的呼吸性粉塵進行檢測,共設2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粉塵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4)本次對反應釜、粉碎機與休息室場所噪聲進行檢測,共設3個檢測點,噪聲聲級強度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噪聲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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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定期對1#粉劑車間操作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適當調整其工作時間,減少其噪聲環境下的工作時間。 2)定期對設備維護檢修,加注黃油、機油,減小設備噪聲。 3)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為1#粉劑車間操作工配備防噪聲耳塞,并督促其正佩戴,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4)應對防護設施和設備進行維護檢修,保證設備的密封性,建立維護檢修檔案。 5)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辦公區公布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生產區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6)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8)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9)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 2751-2016)進行職業健康基工作評估,對不符合項目和基本符合項目進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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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