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慶市盛唐制冷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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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懷寧縣秀山鄉欄壩社區 |
聯系人 |
李西寧 |
項目名稱 |
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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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用人單位:安慶市盛唐制冷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安慶市懷寧縣秀山鄉欄壩社區 行業類型:制冷、空調設備制造 生產產品及產量:年產48萬件制冷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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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胡沛源、許銘坤、錢立德 |
時間 |
2020年11月11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李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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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粉塵、焊煙、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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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本次對生產車間金屬粉塵進行檢測,共設2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空氣中化學有毒物質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對生產車間下料區、制片區、鈑金區等附近噪聲進行檢測,共設5個檢測點,制片崗位噪聲聲級強度不合格,其他崗位噪聲聲級強度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噪聲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制片崗位噪聲不合格原因分析: 因制片崗位設備為沖壓機,固有噪聲過大,同時未采取密閉予以降噪。且該車間設備布置集中,人員接觸時間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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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為作業工人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3)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4)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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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