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慶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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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霞虹路99號 |
聯系人 |
林方斌 |
項目名稱 |
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烴循環化綜合利用工程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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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安慶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擬選址于安徽省安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霞虹路141地塊、151地塊,新建 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烴循環化綜合利用工程建設項目,項目異期分別獲取安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備案,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項目備案編號為2019-340877-26-03-007401(2019年5月21日);芳烴循環化綜合利用項目備案編號為2019-340877-26-03-007402(2020年9月25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2021年3月,安慶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其 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烴循環化綜合利用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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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劉根、楊卿、張斯虎 |
時間 |
2021.3.12-13 |
企業陪同人員 |
趙瑞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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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異丁烷、乙烯、丙烯、異丁烯、氫氣、硫化氫、C5+、二甲基二硫、烷基化油、富吸收油、液化石油氣、汽油、柴油、石腦油、甲醇、氮氣、芳烴、噪聲、高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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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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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21年版)》,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項目被列入第三類、第十四條:基礎化學原料制造,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建設項目,芳烴循環化綜合利用工程建設項目被列入第三類、第十三條:精煉石油產品制造,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建設項目,綜合企業使用的原輔材料及產品、生產工藝、風險評價等情況,綜合分析,擬建項目同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建設項目。 安慶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烴循環化綜合利用工程建設項目,如認真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與建議,在后期設計、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實,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確保試運行和正式投產后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則安慶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烴循環化綜合利用工程建設項目建成后,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因此,擬建項目在職業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建議: ①擬改建項目應在設計、施工、生產時,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特別關注裝置運行及管路輸送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易導致急性中毒物質硫化氫等氣體的防護,對所提出的衛生工程設計及防護措施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產時加強維護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有效性。 ②擬改建項目涉及外協單位,應對外協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對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應急救援措施、警示標識、個體防護用品等進行考察,不得委托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能力的單位。如企業聘用臨時工作業,應同時加強對臨時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為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安排職業健康檢查(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③擬改建項目應編制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④擬改建項目試運行期間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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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該《預評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