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徽陶鋁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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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淮北經濟開發區龍湖高新區威龍路21號 |
聯系人 |
張乾坤 |
項目名稱 |
汽車輕量化配套產品生產線建設項目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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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安徽陶鋁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車輕量化配套產品生產線建設項目于2018年12月31日經淮北經開區經濟發展計劃局備案,項目編碼為:2018-340661-34-03-033994。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工程位于威龍路21號,租賃安徽相邦復合材料有限公司3#廠房部分閑置車間進行廠房改造,廠房改造面積3456m2;項目購置生產線及相關配套設備,同時建設道路、綠化、管網、強弱電、給排水、消防等配套設備,計劃(后期包括二期)年產90萬件汽車輕量化配套產品,新增收入40050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運行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2021年1月,安徽陶鋁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其汽車輕量化配套產品生產線建設項目(一期)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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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劉根、楊卿、馬志遠、黃煒、韓曙、張斯虎 |
時間 |
2021.1.5-1.6 2021.1.26-1.28 |
企業陪同人員 |
馬蘭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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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電焊煙塵、砂輪磨塵、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輻射、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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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電焊煙塵100%、砂輪磨塵100%、氮氧化物100%、一氧化碳100%、紫外輻射100%、噪聲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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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參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文件,該項目屬于第三類制造業第二十四條第七款(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規定,確定安徽陶鋁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車輕量化配套產品生產線項目(一期)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一般的建設項目。 安徽陶鋁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車輕量化配套產品生產線項目(一期)在確保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運行正常,作業工人正確佩戴個體防護用品,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落實的情況下,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能夠達到合格要求,具備進行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 建議: 1、本項目應根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志》(GBZ158-2003)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監【2014】111號)的相關要求,完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設置。警示標識應采用堅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一般不宜使用易變形、變質或易燃的材料。警示標識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要及時修整及更換。 2、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3、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2751-2016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職業健康基本工作。 4、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5、項目建設期間,因屬地未設立相關培訓機構,職業衛生專職管理人員和主要負責人故未能參加職業衛生培訓,建議后期應持續關注此類專業機構開辦訊息,積極參加職業衛生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6、應在竣工驗收后30內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 7、結合前文針對本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定性,建議參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要求,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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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該《控評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