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鴻锜機電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慶市開發區3.9平方公里工業園鴻慶公司辦公樓 |
聯系人 |
丁浩 |
項目名稱 |
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
||
項目簡介 |
用人單位:鴻锜機電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慶市開發區3.9平方公里工業園鴻慶公司辦公樓 行業類型:通用設備制造業 經營范圍:開發、生產、銷售及貿易買賣自動化設備及其關鍵零組件、自動化周邊設備、自動化治具、精密主軸、伺服驅動系統(含永磁同步伺服馬達、高速主軸馬達、扭力直驅馬達、永磁式伺服驅動器、感應式伺服驅動器)、總線式控制系統(含CNC控制器、射出成型機控制器)、射出成型機(含全電式、復合式、導光板高速射出機)、智能家電;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除外)。 |
||
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劉根、楊卿、錢立德 |
時間 |
2021年6月10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丁浩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二氧化錫、乙二醇、丙烯酸、庚烷、辛烷、異丙醇、甲基環己烷、丙酮、苯、甲苯、二甲苯、丁酮、1-3丁二烯、苯乙烯、噪聲 |
||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本次檢測共設置了3個二氧化錫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檢測設置了1個乙二醇檢測點。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3)本次檢測共設置了2個丙烯酸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4)本次檢測設置1個庚烷檢測點,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5)本次檢測設置1個辛烷檢測點,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6)本次檢測共設置2個異丙醇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7)本次檢測共設置2個丙酮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8)本次檢測設置1個丁酮檢測點,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9)本次檢測設置1個苯、甲苯、二甲苯檢測點,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10)本次檢測設置1個1-3丁二烯檢測點,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11)本次檢測設置1個甲基環己烷檢測點,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12)本次檢測設置1個苯乙烯檢測點,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13)本次對生產場所中存在的噪聲進行檢測,共12個檢測點,其中繞線工、定子點錫工、定子成品檢測工、入中框工等的8小時等效聲級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1)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督促其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2)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辦公區公布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生產區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3)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5)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
||
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