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用人單位 |
安徽丹鳳集團桐城玻璃纖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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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桐城經濟開發區丹鳳科技園 |
聯系人 |
童學功 |
企業簡介 |
年產1.5萬噸電子玻璃纖維池窯拉絲生產線和 年產4000萬米電子級玻璃纖維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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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劉根、張斯虎、馬志遠、盧昭志、錢立德 |
時間 |
2021年10月28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童學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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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螢石混合性粉塵、其他粉塵、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酸鈉、甲醇、甲醛、乙醛、乙酸、噪聲、高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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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粉塵合格率100%;氮氧化物合格率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合格率100%;碳酸鈉合格率100%;甲醇合格率100%;乙酸合格率100%;甲醛合格率100%;乙醛合格率100%;噪聲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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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一)用人單位配合料樓通風及除塵設施運行效果不佳。建議增設機械通風裝置及局部收塵裝置,或改進現有收塵排風裝置用以改善作業環境;其中投料口、配料樓各層作業區域應作為關鍵控制點。 (二)部分設備運行時固有噪聲強度高,導致檢測噪聲聲級超過限值,建議從提高自動化、減少現場接觸時間、嚴格配戴勞保用品等方面共同入手來應對其職業危害。 (三)高溫季節應針對熱加工作業場所進行有效管控,應采取錯峰作業等手段以避免產生中暑等急性職業危害事故。 (四)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督促員工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用以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五)應對防護設施和設備進行維護檢修,保證設備的密封性,建立維護檢修檔案; (六)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辦公區公布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生產區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七)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八)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九)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