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全評價報告
安徽科邦樹脂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6萬噸水性環保涂料優化改建項目安全條件評價(評價報告編號No:皖安評202111100327)
評價報告編號No:皖安評20211110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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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安徽科邦樹脂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6萬噸水性環保涂料優化改建項目安全條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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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評價對象:安徽科邦樹脂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6萬噸水性環保涂料優化改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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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安全條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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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安徽科邦樹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邦公司”),成立于2016年06月22日,注冊資金5600萬元,法定代表人袁小剛,位于安徽省安慶市高新區橫一路88號,是一家從事水性環保涂料、粘合劑、丙烯酸乳液等研發、生產、銷售的企業。 科邦公司根據市場需求,擬對年產5.6萬噸水性環保涂料進行優化改建,該項目已辦理了前期備案等相關手續。優化改建內容包括:(1)優化減少2萬噸后原產品合成樹脂乳液性能;(2)新增2種產品:水性聚氨酯乳液、水性聚氨酯丙烯酸復合乳液;(3)環保設施優化改造:新建催化燃燒裝置,拆除新建危廢間、污水處理區;(4)配套公輔、倉儲、罐區改造。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辨識,原合成樹脂乳液不屬于危險化學品;本項目新增產品水性聚氨酯乳液、水性聚氨酯丙烯酸復合乳液經上海化工院檢測有限公司檢測,也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因此本項目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但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輔料苯乙烯(序號96)、丙烯酸正丁酯(序號153)、丙烯酸(序號145)、馬來酸酐(序號1565)、2-丁氧基乙醇(乙二醇丁醚,序號249)、N,N-二甲基甲酰胺(序號460)、N,N-二甲基乙醇胺(序號476)、甲基丙烯酸(序號1103)、甲基丙烯酸甲酯(序號1005)、十二烷基硫醇(序號1953)、甲基丙烯酸正丁酯(序號1110)、過硫酸鈉(序號858)、過硫酸鉀(序號852)、過硫酸銨(序號851)、過氧化氫叔丁基(序號904)、2-氨基乙醇(乙醇胺,序號33)、2,2"-二羥基二乙胺(二乙醇胺,序號566)、甲基丙烯酸異丁酯(序號1109)、氫氧化鈉(序號1669)、壓縮氮氣(序號172)均屬于危險化學品。依據《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本項目使用的原料丙烯酸、苯乙烯納入該標準辨識,因丙烯酸年使用量500t/a、苯乙烯年使用量4500t/a,均未超過標準規定的最低年設計使用量,因此本項目為改建的危險化學品使用項目,但未列入安全使用許可范圍。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本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第8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3]第645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2]第45號,2015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依法進行安全條件評價。 2021年11月,受安徽科邦樹脂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擔本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工作。經對項目危險性分析,辨識出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通過選用合適的安全評價方法對劃分的安全評價單元進行定性、定量分析、計算,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對其安全條件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做出了明確的結論。依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對字號、字體、紙張、排版、印刷、章節設置等的要求,編制完成了《安徽科邦樹脂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6萬噸水性環保涂料優化改建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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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 |
項目組長 |
余志德(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評價人員及任務 |
余志德(安全評價師)(現場勘查、整改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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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冬東(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收集資料、現場勘查、整改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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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收集資料、現場勘查、整改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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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廣(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現場勘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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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國均(安全評價師)(現場勘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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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強(安全評價師)(現場勘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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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施強(安全評價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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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羅安平(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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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田莉娟(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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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李祥兵(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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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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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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