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職業衛生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慶豐源化工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慶市懷寧縣工業園 |
聯系人 |
倪工 |
|
項目名稱 |
安慶豐源化工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
|||
項目簡介 |
用人單位:安慶豐源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槐 地 址:安慶市懷寧縣工業園 行業類型:有機化學原料制造 生產產品:甲醛:4.5萬噸 |
|||
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戴丹丹、趙明、汪炎芬、錢立德、張斯虎 |
時間 |
2022年5月6日 |
|
企業陪同人員 |
倪工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甲醇、甲醛、噪聲 |
|||
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本次對氧控工、巡檢工、分析工崗位的有毒物質(甲醇、甲醛)進行了檢測,甲醇設置5個檢測點,甲醛設置6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 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甲醇、甲醛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對生產車間、裝卸點等噪聲進行了檢測,共設6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噪聲聲級強度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聲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1)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5]124號)的要求,為作業工人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3)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4)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
|||
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