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全評價報告
安慶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廠外管道(新增飽和液化氣管線)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評價報告編號No:皖安評20220500259)
評價報告編號No:皖安評2022050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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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安慶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廠外管道(新增飽和液化氣管線)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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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評價對象:安慶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廠外管道(新增飽和液化氣管線)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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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安全條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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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本項目建設單位安慶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恒化工”)成立于2019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王振宇,注冊地址為安徽省安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霞虹路99號,注冊資本35890萬元人民幣,目前是一家主要從事化學試劑及助劑生產、儲存、銷售(以上不含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為了節約成本,泰恒化工擬將原料液化氣公路槽車運輸改為利用安慶石化液氣管道輸送,擬對40萬噸/年烷烴脫氫及原料配套工程項目廠外管道進行擴建,新增飽和液化氣管線,本項目分二期建設,一期擬建設一條自安慶石化北廠界至泰恒化工151地塊西南廠界的飽和液化氣液相管線。二期擬建設兩條自安慶石化北廠界至泰恒化工151地塊西南廠界的飽和液化氣管線(1條液相線、1條氣相線)。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本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第8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3]第645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2]第45號,2015年修訂)、《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安監總局令第43號,2015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安全條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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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 |
項目組長 |
李祥兵(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評價人員 及任務 |
陳明廣(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收集資料、現場勘查、整改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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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國均(安全評價師)(現場勘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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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玲燕(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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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現場勘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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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李祥兵(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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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斌(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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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孫紅敏(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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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夏炎(安全評價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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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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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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