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
安徽三旺化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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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勇進路以北,霞虹路以東的7號地塊 |
聯系人 |
吳一 |
項目名稱 |
4萬噸/年合成樹脂、油漆油墨及水性涂料產品建設項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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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為了進一步健全產品體系,拓展產品線的應用領域,該公司在安徽省安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投資設立安徽三旺化學有限公司,建設4萬噸/年合成樹脂、油漆油墨及水性涂料產品建設項目。項目采取整體規劃、分期方式推進,共分兩個階段:一期和二期。本項目為一期項目,涉及1.2萬噸/年丙烯酸樹脂、0.1萬噸/年聚酯樹脂、0.25萬噸/年水性丙烯酸樹脂乳液及分散體、0.1萬噸/年油漆、0.1萬噸/年油墨和0.2萬噸/年水性汽車涂料等產品,共計產能1.95萬噸/年。 2022年,該建設項目(一期)生產設備和防護設施均已全部安裝調試到位,已進入試生產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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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楊卿、余毅、祁冬東、韓曙 |
時間 |
調查:2022.5.28 檢測:2022.6.8-10,2022.7.22-24 |
企業陪同人員 |
吳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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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二甲苯、甲苯、乙酸丁酯、溶劑汽油、甲醇、正丁醇、異丙醇、環己酮、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酰胺、鄰苯二甲酸酐、對苯二甲酸、甲乙酮(2-丁酮)、甲醇、氨、氫氧化鈉、鹽酸、過氧化氫、無機粉塵(炭黑、膨潤土、碳酸鈣、滑石粉、白炭黑等)、高溫、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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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經現場采樣和檢測,該項目所有崗位接觸化學有害因素的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粉塵檢測結果評價 經現場采樣和檢測,該項目所有崗位接觸粉塵的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3)高溫檢測結果評價 經現場檢測,該項目所有崗位的高溫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4)噪聲檢測結果評價 經現場檢測,該項目各崗位噪聲等效聲級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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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綜上所述,該項目在試運行期間,執行了國家的有關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了職業衛生專職管理人員,制定了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針對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在正常生產過程中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較好,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職業病危害管理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標準的要求,職業病危害防護方面達到竣工驗收條件。 建議: 1、建設單位應根據《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氣》(GB 39800.2-2020)的要求,為接觸氨的作業人員配備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P-K-1過濾件:防護氨及氨的有機衍生物),并在日常作業中督促工人正確佩戴; 2、建設單位應在合成樹脂車間和倉庫等使用或存放氨水的區域設置紅色警示線,同時應按照《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223-2009)中相關要求,在氨的使用、儲存場所宜設置固定式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或者根據實際情況為作業人員應配置移動式或便攜式氨檢測報警儀; 3、建設單位應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原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4、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新員工進行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離崗工人進行離崗檢查,按周期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5、應在竣工驗收后30日內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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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通過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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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