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1)該用人單位檢測的棉塵接觸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觸限值要求。
(2)該用人單位檢測的其他粉塵接觸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觸限值要求。
(3)該用人單位檢測的過氧化氫接觸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觸限值要求。
(4)該用人單位檢測的氫氧化鈉接觸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觸限值要求。
(5)該用人單位檢測的硫酸接觸崗位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觸限值。
(6)該用人單位檢測的氨接觸崗位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觸限值。
(7)該用人單位檢測的硫化氫接觸崗位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觸限值。
(8)該用人單位檢測的甲醛接觸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觸限值。
2)噪聲檢測結果評價
該用人單位各噪聲接觸崗位40小時等效聲級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標準要求。
建議
1)本次檢測翻縫工、水洗工、退漿工、煮漂工噪聲雖未超標,但是噪聲值均達到80dB(A)以上,為噪聲作業崗位,且用人單位生產車間設備布置較為密集,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對員工健康教育和作業現場的職業健康管理,督促員工正確佩戴防噪聲耳塞,使個體防護用品切實起到保護員工職業健康的作用。
2)應對防護設施和設備進行維護檢修,保證設備的密封性,建立維護檢修檔案。
3)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且用人單位在所有作業場所完全投產后,應重新對所有作業場所進行檢測評價。
4)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5)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6)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 2751-2016)進行職業健康基工作評估,對不符合項目和基本符合項目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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