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職業衛生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用人單位 |
安慶市陽光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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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迎江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內環南路12號 |
聯系人 |
方根茅 13083160950 |
企業簡介 |
用人單位:安慶市陽光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安慶市迎江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內環南路12號 行業類型:機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 生產產品及產量:年產10000套數控機床導軌伸縮防護罩/年產1000噸其他鈑金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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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余毅、彭建海、陳樂 |
時間 |
2023年4月27日(調查) 2023年4月28日(采樣) |
企業陪同人員 |
方根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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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塵、碳酸鈉、氧化鋅、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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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本次對接觸碳酸鈉、氧化鋅崗位進行檢測,均設1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氣中化學有毒物質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對接觸粉塵崗位進行檢測,共設6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氣中有害物質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3)本次對接觸噪聲崗位進行檢測,共設9個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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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的內容應包括: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原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為作業工人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4)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5)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