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職業衛生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用人單位 |
蕪湖美智空調設備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蕪湖市經濟開發區衡山路47號美智園區 |
聯系人 |
李成浩18745902526 |
|
企業簡介 |
用人單位:蕪湖美智空調設備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蕪湖市經濟開發區衡山路47號美智園區 法定代表人:趙磊 企業性質: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913402005545832285 行業類型:家用空氣調節器制造 經營產品及產量:年產1600萬臺整體式空調 |
|||
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陳樂、韓曙、余毅、胡沛源 |
時間 |
2023年9月23日 |
|
企業陪同人員 |
李成浩 |
|||
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銅煙、鋁塵、二甲苯、環己酮、乙酸乙酯、異佛爾酮、乙酸丁酯、丙酮、四氯乙烯、甲苯、碳酸鈉、鉛煙、二氧化錫、其他粉塵、丙烯酸、異丙醇、高溫、噪聲 |
|||
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銅煙100%、鉛煙100%、二氧化錫100%、碳酸鈉100%、其他粉塵100%、 鋁金屬粉塵100%、環己酮100%、丙烯酸100%、乙酸乙酯100%、乙酸丁酯100%、異佛爾酮100%、異丙醇100%、丙酮100%、四氯乙烯100%、二甲苯100%、高溫100%、噪聲70%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1、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對該企業一線崗位員工接觸的銅煙、鉛煙、二氧化錫、碳酸鈉、環己酮、丙烯酸、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異丙醇、丙酮、二甲苯、四氯乙烯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噪聲檢測結果評價 對該企業一線崗位員工接觸噪聲的151個崗位噪聲進行了檢測,其中有105個崗位40小時等效聲級檢測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3、高溫檢測結果評價 對該企業接觸高溫的2個崗位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建議 1)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加強生產現場管理,督促員工正確佩戴防噪聲耳塞等個體防護用品,使個體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2)定期對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和測試其效果,確保防護設施有效運行,并建立維護檢修檔案。 3)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辦公區公布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生產區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4)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6)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7)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 2751-2016)進行職業健康基工作評估,對不符合項目和基本符合項目進行整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