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
安徽普利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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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霞虹路58號 |
聯系人 |
江勝 |
項目名稱 |
年產2.6噸釓布醇、年產150噸氫氧化鎂和年產18噸碘帕醇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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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2018 年普利制藥在安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成立安徽普利藥業有限公司,投資5億元新建“安徽普利藥業有限公司普利國際高端原料藥及創新制劑制造基地建設項目”,該建設項目工藝為國內企業普遍采用的生產工藝、技術,成熟、可靠,項目實施后,可進一步提高企業抗擊市場風險能力。安徽普利藥業有限公司本著做大做強的原則,利用已有的技術優勢和同類產品的生產管理經驗,形成一定的規模優勢,創出自己的品牌,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同時,可以進一步壯大企業實力,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促進企業長遠健康發展,為企業提供更大的利潤空間和更強的市場競爭力,實現企業的規模效益。 現因生產需要,安徽普利藥業擬增建年產150噸氫氧化鎂、18噸碘帕醇、2.6噸釓布醇項目,項目建成后將進一步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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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韓曙、劉根、彭建海、蘇香燠 |
時間 |
調查:2022.12.6 檢測:2022.12.13-15、2023.2.7-2.9 |
企業陪同人員 |
江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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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甲醇、異丙醇、碘、乙酸、鹽酸、氫氧化鈉、氨、氯乙酸、二甲基乙酰胺、乙酐、其他粉塵、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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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經現場采樣和檢測,建設項目所有崗位接觸化學有害因素的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粉塵檢測結果評價 經現場采樣和檢測,建設項目所有崗位接觸粉塵的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3)噪聲檢測結果評價 經現場檢測,建設項目各崗位噪聲等效聲級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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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綜上所述,建設項目在試運行期間,執行了國家的有關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了職業衛生專職管理人員,制定了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針對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在正常生產過程中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較好,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職業病危害管理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標準的要求,職業病危害防護方面達到竣工驗收條件。 建議: 1、建設單位應在API03車間和罐區使用或存放氨水的區域設置紅色警示線,同時應按照《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223-2009)中相關要求,在氨的使用、儲存場所宜設置固定式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或者根據實際情況為作業人員應配置移動式或便攜式氨檢測報警儀。 2、建設單位應及時安排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職業衛生培訓。 3、建設單位應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原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檔案;職業健康管理檔案;職業健康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等。 4、應在竣工驗收后30日內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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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通過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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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