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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美星燦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平方米汽車智慧內飾新材料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報告 (報告編號:RX23-GP-131)
評 價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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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名稱 |
錦美星燦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平方米汽車智慧內飾新材料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報告 (報告編號:RX23-GP-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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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
輕工行業 |
評價類型 |
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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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安慶市迎江經濟開發區皖江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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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錦美星燦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原名錦美薄膜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09日,是由浙江錦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與安慶依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聯合成立的,注冊地位于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迎江經濟開發區東坤創新科技產業園1#樓五層003室(項目所在的位于迎江經濟開發區皖江大道),注冊資本肆仟叁佰萬圓整,法定代表人為殷廷。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新材料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銷售;合成材料銷售;真空鍍膜加工;生態環境材料制造;生態環境材料銷售(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根據市場需求并結合企業的發展的需要,錦美星燦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擬在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迎江經濟開發區皖江大道建設錦美星燦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平方米汽車智慧內飾新材料項目。擬建項目已于2023年2月20日取得了由安慶市迎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的《錦美薄膜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平方米汽車智慧內飾新材料項目備案表》,項目代碼:2302-340802-04-01-107025。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1#廠房、2#廠房、宿舍樓、門衛消控制及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該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委托我公司對該項目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進行綜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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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田莉娟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施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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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職業資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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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郭新姣 |
組長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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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報告編制人) |
方新超 |
組員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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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娟 |
組員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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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穎 |
組員 |
1800000000300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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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微微 |
組員 |
S0110320001102020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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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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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評價人員 |
郭新姣、張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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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審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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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綜上所述,本報告從提高項目本質安全條件的角度出發,提出了安全對策與建議,為項目后期的設計提供了前提條件和依據。故錦美星燦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需在下一步的設計、施工、設備安裝等過程中,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和設備安裝,且采納并認真落實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與建議,確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實,則對錦美星燦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平方米汽車智慧內飾新材料項目的整體評價結論為: 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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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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