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
銅陵正帆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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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銅陵經開區東部園區化工新材料集中區 |
聯系人 |
嚴志剛 |
項目名稱 |
銅陵正帆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特氣建設項目(二期)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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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銅陵正帆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為進一步適應市場需求和客戶需求,延伸企業產業鏈,增強核心競爭力,擬在現有廠區內建設特氣建設項目(二期),包括890噸/年電子先進材料和30萬立方/年電子級混合氣體生產裝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2023年11月,銅陵正帆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其特氣建設項目(二期)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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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 名單 |
楊卿、劉根 |
時間 |
2023.11 |
企業陪同人員 |
嚴志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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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磷化氫、乙硼烷、四氯化鈦、鈷及其化合物、三氯氧磷、四氫化硅、四氫化鍺、氟及其化合物、三氟化硼、鋯及其化合物、銦及其化合物、鉭及其氧化物、1,2-二氯乙烯、正己烷、異丙醇、丙酮、甲醇、高溫、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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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銅陵正帆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特氣建設項目(二期)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①化學因素:磷化氫、乙硼烷、四氯化鈦、鈷及其化合物、三氯氧磷、四氫化硅、四氫化鍺、氟及其化合物、三氟化硼、鋯及其化合物、銦及其化合物、鉭及其氧化物、1,2-二氯乙烯、正己烷、異丙醇、丙酮、甲醇;②物理因素:高溫、噪聲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規定,擬建項目屬于第三類第二十七項第8種(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確定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建設項目。 建議:(1)本項目應在設計、施工、生產時,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對所提出的衛生工程設計及防護措施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產時加強維護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有效性。 (2)本項目如涉及外協單位,應對外協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對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應急救援措施、警示標識、個體防護用品等進行考察,不得委托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能力的單位。如企業聘用臨時工作作業,應同時加強對臨時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為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安排職業健康檢查(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應當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0號)的要求,形成書面預評價報告備查,應編制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并組織外單位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 (4)建設單位在出具本報告后,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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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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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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