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樅陽縣普陽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樅陽縣橫埠鎮湴湖180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一期)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編號:RX24-GP-037)
評 價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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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名稱 |
樅陽縣普陽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樅陽縣橫埠鎮湴湖180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一期)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編號:RX24-GP-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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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
太陽能發電 |
評價類型 |
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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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安徽省銅陵市樅陽縣橫埠鎮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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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樅陽縣普陽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是陽光新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高方文,注冊資本陸仟叁佰叁拾陸萬圓整,注冊地址為安徽省銅陵市樅陽縣橫埠鎮合銅公路橫埠新街口7幢1至2層8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為許可項目:發電、輸電、供電業務;供電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新興能源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碳減排、碳轉化、碳捕捉、碳封存技術研發(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項目)。 太陽能發電作為一種綠色可再生能源,充分體現節能環保特色,同時為優化改善地區電網網架結構,樅陽縣普陽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在安徽省銅陵市樅陽縣橫埠鎮建設樅陽縣橫埠鎮湴湖180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一期)。該項目為新建項目,于2023年9月開工建設,于2024年3月完成設備接線、試驗檢測和聯調,具備并網發電條件,電站從試運行至今光伏發電設施安全穩定。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21〕第88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0〕第36號,2015年修訂)等文件要求,完善建設項目合法手續,委托我公司對本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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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田莉娟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施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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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職業資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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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郭新姣 |
組長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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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報告編制人) |
許微微 |
組員 |
S0110320001102020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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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飛 |
組員 |
S01103200011020100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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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濤 |
組員 |
S011032000110192001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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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超 |
組員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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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張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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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評價人員 |
郭新姣、方新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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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審情況 |
2024年4月28日通過專家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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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綜上所述,評價組認為:樅陽縣普陽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樅陽縣橫埠鎮湴湖180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一期)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位,安全生產規章比較健全,建立了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設備設施檢測檢驗符合要求,已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第88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36號,2015年修訂)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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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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