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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智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噸新能源用功能膜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報告 (報告編號:RX24-GP-072)
評 價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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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名稱 |
安徽聚智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噸新能源用功能膜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報告 (報告編號:RX24-GP-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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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
C2921類“塑料薄膜制造” |
評價類型 |
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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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晉熙鎮龍山路1008號經開區功能膜產業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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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1)合法合規情況 2024年5月1日,安徽聚智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與安徽太湖經濟開發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工業標準化廠房及附屬設施租賃協議》,租賃范圍為17幢一層以及二層,租賃期限24個月,即從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 2024年5月28日,太湖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了本項目的備案表,項目代碼(2405-340825-04-04-407759)。 (2)建設內容及產品規模 本項目擬利用現有17#廠房(一層及二層)進行改造,保持原有廠房結構建筑不變,根據工藝變更新增車間隔墻、門窗及對車間地坪等進行相關改造。建設聚酰亞胺薄膜生產線共4條,購置分切機、復卷機、電暈處理機及檢測設備等。 產品規模:項目投產后,年產聚酰亞胺薄膜500噸。 (3)總投資 本項目計劃總投資約10000萬元人民幣。 (4)項目定員 本項目擬定員30人,其中生產工人25人,實行二班制,12小時/班,管理人員5人,工作日為300天,全年生產7200小時。 (5)行業分類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辨識,項目行業分類屬于橡膠和塑料制品業中第C2921類“塑料薄膜制造”。 本項目產品聚酰亞胺薄膜用于電子元器件、組件及系統制備的專用電子功能材料、互聯與封裝材料、工藝及輔助材料的制造。 依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應急廳〔2019〕17號)辨識,本項目行業屬于輕工行業范疇。 (6)與國家產業政策的符合性 本項目為塑料薄膜制造,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 (發改委令〔2023〕第7號),本項目不屬于淘汰類和限制類;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5〕7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2016年)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6〕137號),本項目擬采用工藝、設備不涉及落后或淘汰類,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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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田莉娟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施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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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職業資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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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胡 濤 |
組長 |
S011032000110192001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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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報告編制人) |
徐 穎 |
組員 |
1800000000300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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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姣 |
組員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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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娟 |
組員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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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 坤 |
組員 |
S011032000110203000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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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微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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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評價人員 |
徐穎、胡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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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審情況 |
2024年7月19日通過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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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綜上所述,本報告從提高項目本質安全條件的角度出發,提出了安全對策與建議,為項目后期的設計提供了前提條件和依據。故安徽聚智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需在下一步的設計、施工、設備安裝等過程中,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和設備安裝,且采納并認真落實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與建議,確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實,則對安徽聚智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500噸新能源用功能膜項目的整體評價結論為: 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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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開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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