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職業衛生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用人單位 |
蕪湖藍水船舶技術有限公司桐城分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慶市桐城市金神鎮 安徽金光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院內 |
聯系人 |
吳問鮑15855657256 |
企業簡介 |
用人單位:蕪湖藍水船舶技術有限公司桐城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慶市桐城市金神鎮 安徽金光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院內 法定代表人:吳問鮑 聯系方式:15855657256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行業類型:船舶及相關裝置制造 |
||
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彭建海 、許銘坤、陳樂 |
時間 |
調查:2024.10.21 采樣:2024.10.22 |
企業陪同人員 |
吳問鮑 |
||
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粉塵、噪聲 |
||
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粉塵100%、噪聲100%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6.結論 1)本次檢測對5個崗位進行了粉塵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對生產場所中存在的噪聲進行檢測,共5個崗位,其檢測結果顯示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7.建議 1)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原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督促其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2)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辦公區公布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生產區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3)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5)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