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職業衛生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用人單位 |
潛山市壇畈石材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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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潛山市官莊鎮壇畈村中心組 |
聯系人 |
劉和友 |
企業簡介 |
用人單位:潛山市壇畈石材廠 地 址:潛山市官莊鎮壇畈村中心組 聯系人:劉和友 聯系方式:18325612081 企業性質:個體工商戶 行業類型:磚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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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彭建海 、韓曙、余毅 |
時間 |
調查:2024.9.21 采樣:2024.9.25 |
企業陪同人員 |
劉和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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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粉塵、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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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粉塵100%、噪聲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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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6.結論 1)本次對生產車間的職業危害因素矽塵進行檢測,共7個檢測崗位,7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檢測接觸噪聲職業病危害因素共7個崗位,7個檢測點。根據噪聲檢測結果,其中大切和小切崗位噪聲強度8小時等效聲級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標準要求。其余崗位噪聲強度8小時等效聲級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標準要求。 噪聲超標原因分析: 1)設備運轉、切割石塊時,固有噪聲較大; 2)接觸設備時間較長。 7.建議 (1)針對噪聲超標情況,企業應采取加強設備維護和保養,提高自動化程度;減少人員的接觸時間;加強工人職業健康監護,監督勞保用品佩戴等措施。 (2)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為員工配備防噪耳塞和防塵口罩,并督促其正佩戴情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3)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5)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6)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7)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 2751-2016)進行職業健康基工作評估,對不符合項目和基本符合項目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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