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1)本次對生產車間的職業危害因素粉塵進行檢測,共2個檢測崗位,4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衛生
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對生產車間的職業危害因素甲苯、苯、二甲苯、乙酸丁酯、甲醇、正丁醇、異丙醇、環己酮、丙烯酸、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丙烯酰胺、鄰苯二甲酸酐、溶劑汽油、對苯二甲酸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 1 部分:化學因素》(GBZ2.1~2019)
標準要求。
3)本次對生產車間的職業危害因素噪聲進行檢測,共2個檢測崗位,5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衛生接觸
限值的要求。
建議
1)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
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
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原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為作業工人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3)應對防護設施和設備進行維護檢修,保證設備的密封性,建立維
護檢修檔案。
4)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
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5)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6)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 2751-2016)進行職業健康基工作評估,對不符合項目和基本符合項目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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