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
安慶新能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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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開發區皖江大道與長風路交叉口東南側 |
聯系人 |
陳江濤 |
項目名稱 |
安慶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業園改造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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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安慶新能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投資建設了安慶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業園項目,廠址位于安徽省安慶市經濟開發區內,占地面積達870余畝,項目投資為15億元,建設了一座年產5萬臺整車的汽車工廠,是國內首個專用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包括沖壓、焊裝、涂裝以及總裝等汽車四大工藝生產線,項目2016年6月建成以后由安慶振風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負責沖焊分廠、涂裝分廠生產,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公司負責總裝分廠生產和整體運營管理,自生產以來主要進行新能源汽車車身制造。 2023年末,振宜汽車有限公司與安慶新能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安慶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業園項目的土地、廠房、設備租賃協議,由振宜汽車有限公司租賃使用,由于安慶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業園項目現有產品線生產能力不能滿足振宜汽車有限公司的需求,因此擬實施安慶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業園改造項目,主要對現有的沖焊分廠內設備及布置進行重新調整,總裝分廠內總裝線、涂裝分廠內生產線等不進行調整,同時調整生產班制(單班改雙班),實現年新增5萬臺車身及零部件生產能力,總形成年產10萬臺車身及零部件的能力。待項目建成后全部移交振宜汽車有限公司生產及運營,項目的實施將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 擬建項目已于2024年8月7日在安慶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備案(首次備案時間:2023年9月7日,項目代碼為(2309-340860-04-02-30660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2024年8月,安慶新能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其安慶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業園改造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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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 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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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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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陪同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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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溶劑汽油、正丁醇、異丙醇、2-丁氧基乙醇、戊烷、己烷、磷酸、鎳及其化合物(硝酸鎳)、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氧化鈣、砂輪磨塵、其他粉塵、電焊煙塵、錳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電焊弧光、高溫、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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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規定,擬建項目屬于第三類第二十四項第7種(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確定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建設項目。 1、擬建項目應在設計、施工、生產時,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對所提出的衛生工程設計及防護措施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產時加強維護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有效性。 2、擬建項目若涉及外協單位,應對外協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對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應急救援措施、警示標識、個體防護用品等進行考察,不得委托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能力的單位。如企業聘用臨時工作作業,應同時加強對臨時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為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安排職業健康檢查(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設備裝置維護檢修等有限空間作業時,應采取吹掃、沖洗和強制通風等措施,消除或減少存于有限空間的塵、毒物質,應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培訓,為工人發放合格、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密閉空間作業時需安排2名以上工人,1人工作,1人監護,應滿足GB8959、GBZ/T205的要求。 4、建設單位在出具本報告后,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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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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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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