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職業衛生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用人單位 |
安徽玖久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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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大觀區海口經濟開發區 |
聯系人 |
朱人慶 18056918677 |
企業簡介 |
用人單位:安徽玖久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地 址:安慶市大觀區海口經濟開發區 行業類型:木質家具制造 生產產品及產量:年產衣柜150套、浴室柜500套、門800套、裝飾面板0.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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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劉根、彭建海 |
時間 |
調查:2024年8月20日 檢測:2024年8月22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朱人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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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粉塵、甲醛、苯乙烯、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高溫、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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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 (1)粉塵:本次檢測接觸粉塵職業病危害因素共5個崗位,7個檢測點。所檢崗位粉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及峰接觸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標準要求。 (2)甲醛:本次檢測接觸甲醛職業病危害因素共1個崗位,2個檢測點。所檢崗位的最高容許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標準要求。 (3)苯乙烯:本次檢測接觸苯乙烯職業病危害因素共4個崗位,4個檢測點。所檢崗位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及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標準要求。 (4)苯、甲苯、二甲苯:本次檢測接觸苯、甲苯、二甲苯職業病危害因素共5個崗位,6個檢測點;所檢崗位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及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標準要求。 (5)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本次檢測接觸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職業病危害因素共4個崗位,4個檢測點。所檢崗位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及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標準要求。 2、物理因素檢測結果: (1)噪聲檢測結果: 本次檢測接觸噪聲職業病危害因素共9個崗位,14個檢測點。根據噪聲檢測結果,各崗位噪聲強度8小時等效聲級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標準要求。 (2)高溫檢測結果: 本次對生產場所中存在的高溫進行檢測,共1個崗位,1個檢測點。根據高溫檢測結果,該崗位高溫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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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為員工配備防毒口罩和防塵口罩,并督促其正佩戴情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2)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參照附件5,完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示。 (3)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6)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7)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 2751-2016)進行職業健康基工作評估,對不符合項目和基本符合項目進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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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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