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1)化學有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經現場采樣和檢測,本次所有崗位接觸化學有害因素的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噪聲檢測結果評價
經現場檢測,所有崗位噪聲等效聲級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標準要求。
建議
1)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公布有關 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4)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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