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毒物質檢測結果評價
該用人單位檢測的有毒物質接觸崗位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觸限值的要求。
2)噪聲檢測結果評價
該用人單位各噪聲接觸崗位8小時等效聲級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標準要求。
7.建議
1)建議更換無毒、低毒的油墨,2、加強現場通風
2)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3)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為作業工人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4)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5)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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